外交部:台船隻有權赴釣台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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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台船隻有權赴釣台海域
外交部昨天表示,台灣漁船和海巡署船艦進入釣魚台列嶼12浬海域,日方向外交部和亞東關係協會提出抗議,但

外交部昨天表示,台灣漁船和海巡署船艦進入釣魚台列嶼12浬海域,日方向外交部和亞東關係協會提出抗議,但基於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領土,台灣船隻有權進入釣魚台列嶼海域。

外交部昨天晚間透過新聞稿指出,外交部與亞東關係協會嚴正表達不接受日方抗議的立場。

外交部說,台灣保釣人士黃錫麟等人在3日晚間11時34分搭乘「全家福號」漁船由深澳漁港前往釣魚台列嶼海域,4日上午約8時進入釣魚台列嶼1.6浬海域處,遇日方公務船,海巡署5艘艦艇全程護衛漁船,並派特勤人員登船以防日方人員登檢。

外交部說,「全家福號」昨天上午約9時返航,傍晚返回深澳漁港。

外交部盼日方自全局著眼,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處理本案,勿發生事端,共同維護兩國間互利友好關係。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