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送監院調查並停職 民選首長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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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送監院調查並停職 民選首長首例
二千萬交保李朝卿由女兒接回南投地院昨天晚間裁定涉貪遭押的南投縣長李朝卿以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李朝

李鴻源:李朝卿未撤案 移公懲

內政部長李鴻源2日說,李朝卿復職案過程中「有很多朋友努力希望他主動撤回」,期限是1日晚7時,若沒等到就用公懲法處理。

內政部1日晚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南投縣長李朝卿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調查,並繼續停職,案情轉折之大,外界有諸多疑問。

內政部長李鴻源2日上午出席活動,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上述回應。

媒體問及,李朝卿復職案有如此重大轉折,是否有高層授意?李鴻源說,完全沒有,事實上他從3月28日就一直在想怎麼處理這個案子,會壓這麼多天,就是希望找到轉圜空間。過程中「有很多朋友去努力,希望他(李朝卿)主動撤回申請案」,主動撤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完全和高層授意無關。

李鴻源表示,有跟李朝卿說,最晚等到1日晚7時,如果沒撤,就會依公懲法處理。

李鴻源表示,做出這個決定後,有和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新聞稿擬好後也有傳給總統。

李鴻源說,先前部內準備了2、3個方案和江宜樺討論,最後他們共同認為公懲法最適用。

媒體追問,是否是考慮社會氛圍下所做的結果?李鴻源說,要做一項決策時當然要考慮法律面、政治面和整個社會氛圍,不過,最重要還是要找到法。

至於南投縣長代理人選,李鴻源說,會朝如何讓南投縣政順利推展來思考,評估誰是適任人選;他也提到,現任南投縣副縣長是非常稱職的事務官。

內政部:李朝卿繼續停職

內政部長李鴻源1日晚宣布,南投縣長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並繼續停職,這是民選首長首次因監察院調查而停職。

李鴻源晚間臨時舉行記者會宣布,李朝卿因涉案情節重大,為確立政府掃除貪污決心,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且依規定認為情節重大者,繼續予以停職。

他說,李朝卿因案羈押,內政部去年11月30日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自羈押日起停止縣長職務;李朝卿今年3月26日經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並於3月27日向內政部申請復職。

李鴻源表示,根據起訴書內容,李朝卿因貪污案件被起訴,所涉案件多屬政府工程採購案,並達100餘件,涉案數量多且複雜,為確立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決心,考量各項因素後,決定依公務員懲戒法繼續予以停職。

李鴻源表示,過去民選首長被移送監察院調查的案例,最近一次是民國89年前嘉義縣長李雅景因八掌溪事件,經內政部檢具相關事證送監察院審查,並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後記申誡1次。

二千萬交保 李朝卿由女兒接回

南投地院26日晚間裁定涉貪遭押的南投縣長李朝卿以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李朝卿步出法庭時頻說「謝謝大家關心」,由女兒接回。

被控在南投道路工程涉貪遭羈押的李朝卿,檢方26日上午偵結起訴並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法院下午4時左右開接押庭,以裁定續押、交保或釋回。

地院合議庭於26日晚間7時30分左右作出裁定,李朝卿以2000萬元交保;同案在押被告的李朝卿妻舅簡瑞祺、前縣政顧問陳國進則分別以1000萬元、100萬元交保。法官並諭知3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不得與證人有所接觸。

面對2000萬元具保金,李朝卿的親友似乎早有準備,約在40分鐘後即備妥送抵,由李朝卿的女兒及律師向法警室辦理繳交,經清點無誤加封後,李朝卿約在晚間8時40分步出法庭,在女兒、親友、縣府主管等的簇擁迎接下,搭車快速離開。

遭押4個月的李朝卿神情顯得憔悴疲憊,面對迎接的人群頻頻激動說「謝謝大家關心」,包括南投縣代理縣長陳志清、縣府秘書長陳正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明溱、南投市長許淑華及宋懷琳等多名縣議員都到場迎接,現場有人數度高喊「歡迎李縣長回家」。

李朝卿的女兒對於父親能獲得交保,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開心,並說「法院作出公正裁定」。

南投地檢署偵辦李朝卿等貪污案,自去年11月7日聲請羈押南投縣政府秘書、工務處長及涉案廠商後擴大偵辦,認李朝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及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均事證明確,昨天併同其他16名被告提起公訴。

李朝卿涉貪污案大事紀

南投地檢署偵辦南投縣長李朝卿涉收取道路災修工程等回扣貪污案,26日偵結起訴,請求法院妥慎嚴懲。以下是全案偵辦大要:

民國101年11月7日--南投縣政府道路災修工程涉弊,南投檢調搜索縣府工務處及廠商等處所,帶回28名官商訊問,訊後聲請羈押工務處長黃榮德、縣長室簡任秘書張志誼及廠商吳仲琪,地院8日裁定收押禁見。

11月29日--檢調在縣長室查獲裝有新台幣30萬元現金的茶葉罐禮盒等證物,並以被告身分傳喚李朝卿,訊後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取回扣罪及收受賄賂罪聲請羈押。

11月30日--南投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以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逃亡之虞,裁定李朝卿收押禁見。

12月28日--南投地檢署認被告黃榮德、張志誼及吳仲琪3人已無串證之虞,聲請停止羈押,法官裁定各以1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

102年1月17日--檢方查出李朝卿的妻舅簡瑞祺涉扮演「白手套」,收取縣府經辦全民運動會等採購案回扣,傳訊後將他列為李朝卿共犯,聲請羈押獲准。

1月29日--李朝卿2個月羈押期屆滿,檢方18日以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聲請延押,南投地院裁定自1月30日起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1月30日--檢方再查出前縣政顧問陳國進涉嫌在工程回扣弊案中扮演穿針引線角色,傳訊後以共犯關係聲押獲准。

3月26日--檢方偵結起訴李朝卿,請求法院妥慎嚴懲,全案移審南投地方法院。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