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表自由經濟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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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表自由經濟示範區
自由經濟區經建會提四大重點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今天說,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重點在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

自由經濟區 經建會提四大重點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今天說,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重點在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以高端服務業為主。

行政院政務會談上午由經濟建設委員會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會後由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率管中閔、財政部長張盛和、經濟部次長梁國新等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管中閔說,自由經濟示範區以高附加價值高端服務業為主,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製造業為輔;發展重點包括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

經建會說,台灣有很多利基潛力,如地理位置優越,有很好海空港設施,自貿港產值超過新台幣5000億元;民國101年國際醫療產值成長達80%。

管中閔說,智慧運籌要整合供應鏈物流、金流與資訊流,加強運用雲端或相關技術,串接跨國、跨產業價值鏈,提供企業最佳物流方案。

他說,要發展多元醫療機構經營模式,推動醫療服務產業化;開放外籍人士參與營運及醫療行為;在不影響國人權益的前提下,吸引國際(含陸資)人士來台接受重症治療、健檢與醫美;連帶促進觀光(美食養生、溫泉療養)、生技醫材、保險法務等產業發展。

至於農業加值,管中閔說,引進進口產品原料或國內農漁畜產品契作,進行農業加值(如農業機械、動物疫苗、觀賞魚),用MIT品牌行銷全球市場。

他說,引進關鍵技術、智財與資金,促成產業合作,帶領台灣產業升級轉型;與其他相關試驗區或特區對接,強化區間合作,奠定未來產業擴大合作基礎。

管中閔舉例,產業合作營運模式如,區內企業引進日本光學技術,並與大陸合資,進行面板生產,以免稅方式進入大陸市場。

自由經濟示範區 兩階段推動

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公布,第一階段以「五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為核心;待特別條例通過後,展開第二階段推動。

至於相關推動時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管中閔說,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4月初之前報行政院,相關行政命令增修於4月至7月進行,預計7月底行政院核定推動計畫,並希望在9月底將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送行政院。

管中閔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經濟自由化的先行先試區域,核心理念是自由化、國際化、前瞻性。為落實市場開放,區內外資由WTO邁向FTA/TPP;區內陸資由ECFA邁向WTO。

他說,方案發展重點以高附加價值的高端服務業為主,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製造業為輔,充分利用台灣人力、技術、區位、兩岸優勢,發展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

方案有5大推動策略,包括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開放市場接軌國際;打造友善租稅環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優質營運環境。

管中閔表示,自由貿易港區去年貿易值突破新台幣5000億元,希望藉由推動智慧運籌與「前店後廠」擴大智慧運籌與相關產業產值,預估自貿港區目前廠商110家,2年之內可突破200家、貿易值突破兆元。

國際醫療方面,管中閔指出,產值已從100年的50億元增加到101年的92億元,預估今年產值可破百億,希望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法訂定之後有機會突破200億元。

為掌握時效,自由經濟示範區將分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以既有的「五海一空(蘇澳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桃園機場)」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為核心,透過前店後廠模式,結合臨近縣市各類園區,於北中南地區同步推動。

待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法通過後,展開第二階段推動工作,考量設置效益、發展腹地及交通條件等原則申設園區,由中央規劃或地方申設方式辦理,不排除任何地區。

自經區吸引投資 推租稅優惠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今天說,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將打造友善租稅環境,包括台商所得匯回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

管中閔說,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措施包括打造友善租稅環境,吸引台商及外商加強投資,協助企業取得專利及技術,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

管中閔指出,台商所得匯回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區內事業海外盈餘匯入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外商提供區內事業欠缺但亟需的專利及技術授權(或讓與)的所得免稅;外(陸)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海外來源所得;外(陸)籍專業人士工作(商務居留)前3年的薪資所得,以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張盛和說,白領人才的薪資所得前3年減半,例如年薪新台幣1000萬元,前3年所得稅申報額為500萬元,但還是照40%的稅率申報。

另外,管中閔說,鼓勵企業投入研發,區內事業投資高度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15%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不超過各該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30%。

管中閔說,鼓勵跨國企業來台設立區域營運總部,具相當規模的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營運總部,並新增投資或創造就業達一定標準者,總部設立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的管理服務、權利金、投資收益等,匯入台灣實質投資可享營所稅10%的優惠;張盛和說,營所稅現在是17%,降到10%,等於是享受7%的減免。

張盛和並強調,所謂的「實質投資」,不能把資金拿來買土地、炒作土地或買股票,是要設廠、增僱一定的員工,相關標準將來會在特別條例訂定,給予一次性的免稅。

張盛和並說,租稅優惠有些是一次性的、有些是優惠3年,是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初期給予租稅優惠;另外,是對新企業、而不是對既有的產業租稅優惠,也就是引進外國的實質投資,這是把餅做大的概念,會增加稅收。

推動自經區 放寬人員投資限制

行政院今天公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放寬外籍及陸籍白領人士來台限制,為加強開放市場,也放寬投資限制。

經建會規劃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在推動策略上聚焦「突破法規框架,創新管理機制」,提出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開放市場接軌國際;打造友善租稅環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優質營運環境等5大推動策略。

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部分有關人員進出,放寬區內事業僱用外籍白領專業人士工作及陸籍白領專業人士居留限制,包括免2年工作經驗限制、鬆綁區內事業營業額限制、放寬示範區內一定規模事業得申請大陸人士來台商務居留。

區內事業邀請大陸人士來台從事1個月內的短期商務活動,免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且人數比照外籍人士不受限制。

放寬與示範區商務活動有關的商務人士來台限制,包括外籍商務人士來台短期停留免簽證、大陸商務人士核發3年期的多次入出境許可。

商品進出部分,農工原料及貨品輸入稅負優惠,包括免徵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外銷100%、內銷10%免徵營所稅。

大陸產品符合輸入供示範區內或委外加工外銷的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的物品,或經重整、加工、製造後轉化為依法可輸入的大陸貨品,得內銷(農產品除外)等任何一個條件,得輸入示範區。

開放市場接軌國際部分,外籍專業人士得以委任或承攬契約型式,提供示範區所需服務;在國家安全無虞下放寬投資限制,包括在示範區投資製造業的陸資,比照外人投資規定,以及參照世界貿易組織(WTO)承諾,放寬陸資投資區內服務業相關規定,提供示範區所需服務(涉及國家安全者除外)。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