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88台灣人赴柬埔寨從事詐騙惡性重大 主嫌李振豪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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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李振豪等9人組成人口販運集團誘騙88名民眾到柬埔寨工作,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代價將受害者賣到柬埔寨。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振豪惡性重大,判刑18年,可上訴。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東新會」成員李振豪等人,誘騙85名台灣民眾赴柬埔寨獲利新台幣147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將李振豪判刑18年,林晉宇判刑13年、陳思瑋判刑16年6月、黃炫逢判刑16年6月、鄭學鴻判刑15年6月、楊家豪判刑13年、陳均翰判刑15年、王契文判刑11年、黃鈺真判刑1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思瑋、林晉宇、黃炫逢、楊家豪、鄭學鴻從2021年11月間某日起,與柬埔寨共犯共同組成買賣人口之犯罪組織,以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誘騙民眾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然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之代價將受騙者賣到柬埔寨,受騙者抵達柬埔寨後被迫從事詐騙工作,護照被收走。
被害人被要求付高額贖金才能返台,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若不從或業績不好會被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等,甚至被轉賣掉;李振豪、陳均翰另組成相同性質之買賣人口犯罪組織,黃鈺真、王契文後來也加入此組織。
李振豪為首的組織也從事將民眾拐賣到柬埔寨之犯罪行為,遭賣到柬埔寨之受騙者亦遭遇上述被迫從事詐騙工作、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之艱難處境,李等人以此種方式獲取高額之不法利益,但本案起訴範圍限於偵查中已返台之被害人,並非遭被告等人賣掉的全部被害人。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振豪等9人組成買賣人口之犯罪組織,以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誘騙民眾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然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之代價將受騙者賣到柬埔寨,被告等人雖否認犯行,然有通訊軟體對話、被告刊登之不實廣告、組織帳表、證人證述等證據足證被告等人之犯行。
北院指出,李振豪9人各自參與之事務有所不同,各依其等參與之部分論罪,並審酌各被告之分工及參與程度、所生危害、犯後態度(全部否認、飾詞卸責,或部分坦承然避重就輕)、犯罪所得及其他法定量刑因素分別量處其刑度。
【中評社】【圖片為資料照,來源:中央社】
判決指出,陳思瑋、林晉宇、黃炫逢、楊家豪、鄭學鴻從2021年11月間某日起,與柬埔寨共犯共同組成買賣人口之犯罪組織,以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誘騙民眾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然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之代價將受騙者賣到柬埔寨,受騙者抵達柬埔寨後被迫從事詐騙工作,護照被收走。
被害人被要求付高額贖金才能返台,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若不從或業績不好會被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等,甚至被轉賣掉;李振豪、陳均翰另組成相同性質之買賣人口犯罪組織,黃鈺真、王契文後來也加入此組織。
李振豪為首的組織也從事將民眾拐賣到柬埔寨之犯罪行為,遭賣到柬埔寨之受騙者亦遭遇上述被迫從事詐騙工作、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之艱難處境,李等人以此種方式獲取高額之不法利益,但本案起訴範圍限於偵查中已返台之被害人,並非遭被告等人賣掉的全部被害人。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振豪等9人組成買賣人口之犯罪組織,以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誘騙民眾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然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之代價將受騙者賣到柬埔寨,被告等人雖否認犯行,然有通訊軟體對話、被告刊登之不實廣告、組織帳表、證人證述等證據足證被告等人之犯行。
北院指出,李振豪9人各自參與之事務有所不同,各依其等參與之部分論罪,並審酌各被告之分工及參與程度、所生危害、犯後態度(全部否認、飾詞卸責,或部分坦承然避重就輕)、犯罪所得及其他法定量刑因素分別量處其刑度。
【中評社】【圖片為資料照,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