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陳會 賴幸媛:國旗依舊高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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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會 賴幸媛:國旗依舊高掛
江陳會賴幸媛:國旗依舊高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說,兩岸制度化協商是擱置主權爭議、務實協商;

江陳會 賴幸媛:國旗依舊高掛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說,兩岸制度化協商是擱置主權爭議、務實協商;強調第8次江陳會在台灣登場時,中華民國的國旗「原來在哪裡就在哪裡,不能拿下來」。

賴幸媛上午前往立法院進行「江陳第八次會談談判議題、協議草案與預期成果」專題報告,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黃文玲質詢時,頻詢問國旗懸掛問題,賴幸媛做上述表示。

她進一步表示,過去曾有3次江陳會(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主持的制度化協商)在台灣舉行,海協會代表團不論是參觀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或是進入台灣的機場,「國旗該在哪裡就在哪裡,有照片為證」。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質詢時,要求賴幸媛對大陸六四事件具體表態;對此她表示,呼籲大陸政府公開六四事件真相、展開平反,並且公布當時的確切死難人數,「希望大陸都能正面處理」。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則質疑,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中,是否會處理第三地仲裁?人身安全保障部分,大陸已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73條,規定涉嫌恐怖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嫌疑人,警方有權不通知家屬;未來若台商若因案被拘留,投保協議能否有效執行「24小時內通知家屬」?

賴幸媛答詢時說,談判團隊正盡量爭取,仲裁地「不是特定哪個地方」、「不能只在大陸」,相關機制仍在協商。

她並強調,在投保協議的協商過程中,「我方不斷的和對岸提到一定要確實的落實人權」,籲公安單位不能恣意、任意擴權,協議中將納入人身安全保障,「用最明確、最好的方式,把24小時(通知家屬)呈現出來,讓雙方執法單位都能落實。」

賴幸媛籲陸反省六四 進行政改

今天是六四事件23週年,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說,中國大陸當局應該面對、反省六四事件;重新檢討六四,是大陸進行政治體制改革重要的第一步。

她說,總統馬英九今年如同過去幾年,呼籲大陸當局面對六四,「就像政府過去20、30年來,誠懇面對二二八、白色恐怖的遺憾,認真誠懇面對」。

賴幸媛表示,對於過去的歷史悲劇,台灣政府做了深刻檢討以及對受害者必要的對待,這些都非常重要,有助於平撫社會民眾之間的傷痕,數度強調「誠懇面對是第一步」。

陸委會昨天發出新聞稿呼籲,大陸應該務實地將「以人民為主」做為治理的核心理念,並展現決心、智慧與寬容,面對「六四事件」的歷史事實與對民主人權發展的重要啟示,在既有的改革開放經驗及基礎上,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提升人民權益福祉。

投保協議 超越陸目前提供保障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說,兩岸投保協議將納入「超越目前大陸單方面對台商所提供的保障」,包括擴大投資人定義、投資人及相關人員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商務糾紛解決。

她指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規範中,我方談判團隊已盡力爭取到「超越目前大陸單方面對台商所提供的保障」。

賴幸媛進一步表示,擴大投資人定義部分,一般(國際上的)投資協定適用對象僅包含協定雙方直接赴對方投資的投資人;考量大多數台商是經由第三地赴大陸投資,為保障這些台商權益,經雙方協商,已同意兩岸投保協議的投資人定義將包含「雙方經第三地赴對方投資的投資人」。

在投資人及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納入規範部分,她說,一般投資協定的規範範圍不包括人身自由及安全保護;但由於這是台商最關切的議題,經多次協商,雙方已同意強化對投資人及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

賴幸媛表示,在商務糾紛解決納入協議規範方面,投保協議已經爭取到處理G2G(政府對政府)、P2G(企業對政府)、P2P(企業對企業)等爭端解決方式。

她說,據海峽交流基金會統計,台商在大陸的經貿糾紛有65%是P2P爭端;經政府與陸方溝通,同意將P2P納入機制之一,明定雙方投資人可以仲裁方式解決商務糾紛。

經濟部次長、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台灣首席代表梁國新上午進行兩岸投保協議專案報告時也指,一般投資協定適用對象僅包含直接投資者;政府考量5成台商經由第三地赴大陸投資,保障範圍確定包括經第三地赴陸投資者。

梁國新說,雙方同意將P2P爭段解決機制納入投保協議,這是協商一大進展,也是對台商最務實的保障。

兩岸海關合作 降低成本助通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說,兩岸即將簽署的海關合作協議規定雙方關務程序「應遵循國際規範」,將有助企業解決通關問題、有利業者降低營運成本。

在兩岸海關合作協議進展部分,她說,已參考台灣與美國、菲律賓、以色列、印度、越南,及大陸對外簽署的關務互助協定,考量雙方海關有關規定和兩岸經貿往來情形。協議草案架構包括序言、總則、海關程序、海關合作、請求程序等。

賴幸媛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規定雙方關務程序應該遵循國際規範、符合透明化法則,並運用風險管理,提高兩岸貨物通關效率、打擊非法貿易。

此外,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規定雙方海關積極實施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應運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執行海關監管、加強在海關保稅區海關管理的交流與合作事項。

她說,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將協助企業解決通關問題、有利業者降低營運成本,「這是很重要的一點」。

賴幸媛表示,這項協議簽署後,雙方海關將可及時、有效對通關過程中產生的問題進行溝通協調,採取必要解決措施、建立聯繫機制,協助企業處理稅則歸類、關稅估價及原產地證明書發證等通關問題,有利業者降低營運成本。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