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夏于喬父夏世紘涉富南斯吸金案 判2年4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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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夏于喬父夏世紘涉富南斯吸金案 判2年4月定讞
藝人夏于喬的父親——夏世紘,因協助富南斯集團在台發展並招攬投資人,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一、二審均遭判刑2年4月。最高法院於11月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藝人夏于喬的父親——夏世紘,因協助富南斯集團在台發展並招攬投資人,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一、二審均遭判刑2年4月。最高法院於11月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根據檢調調查,新加坡籍的富南斯集團自2016年起在台活動,主打以「AI人工智慧操盤美股」為號召,宣稱投資1單位(1萬美元)即可「半年回本、一年翻倍」,每月獲利與分紅合計高達16%,吸引大量投資人加入。

富南斯在台期間,於台北、台中多地舉辦說明會、課程,並聘請講師、業務員推銷投資方案,甚至曾邀請國內外藝人(如Jessie J、謝金燕、張惠妹等)助陣造勢。檢方估計,全案自2017年2月8日至2019年12月19日間,向不特定人吸收資金達10億8015萬9953元,受害者超過2000人。

判決指出,夏世紘於2016年底提供其在台北101大樓的醫美公司場地,供富南斯舉辦說明會及課程,並親自招攬投資人加入集團。

他被集團內部稱為「大Leader」,成立「夏爸團隊」協助拓展下線,鼓勵成員再招攬親友投資。

調查發現,夏世紘參與期間,集團吸金金額高達9億2263萬8250元,其個人所招攬的投資人資金達1355萬272元,並因此獲得約153萬元獎金。

北檢於2020年依《銀行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夏世紘與其他15名成員。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富南斯吸金規模龐大、被害人眾多,依違反銀行法判處夏世紘2年4月徒刑,並諭知沒收不法所得。

夏不服上訴,主張實際吸金金額不足1億元,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高等法院二審則指出,富南斯吸金金額確實超過10億元,夏世紘在集團初期即協助提供場地、招攬會員,角色關鍵,原審量刑並無不當,維持原判。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妥適」,於11月5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

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已通知檢察機關啟動防逃機制,防止被告潛逃。

對於父親捲入司法案件,藝人夏于喬早於2020年曾公開回應:「對於我父親的行為,我深感抱歉,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圖片來源:翻攝自夏于喬(喬喬)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