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將審議陸配身分年限 台聯:不排除癱瘓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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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將審議陸配身分年限 台聯:不排除癱瘓議事
縮短陸配身分年限11日審查陸委會表示,攸關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

縮短陸配身分年限 11日審查

陸委會表示,攸關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將在11日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

民國98年,政府曾修法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8年縮短為6年,並且全面放寬工作權,但相較其他外配最少4年即可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規定,陸配仍備感歧視。

總統馬英九去年3月27日接見新移民團體代表時,宣示將檢討相關規定,要求貫徹憲法保障的平等權。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近來陸委會廣徵社會各界意見,並參考國籍法及移民法有關外籍配偶制度相關規定,擬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由現行最少6年修改為最少4年。

陸委會補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是秉持陸配與外配權益衡平政策原則,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為4至8年,在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在台居留期間的計算,以及增設申請定居須具備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等規定,均與外籍配偶制度一致。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在去年11月14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審議法案;立法院在同年12月28日交付內政委員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預定在4月11日開會審查。

縮陸配身分年限 台聯反對

台聯黨團幹事長黃文玲今天說,內政委員會明天審查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修法,若台聯版本無法併案審查,不排除癱瘓議事。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總召林世嘉說,據統計,台灣有約32萬名中國配偶,若按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縮短取得身分證年限,到2016年總統大選時,有投票權者可能近19萬人;依目前規定,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不必放棄原國籍,因此成為19萬中國人票選台灣總統情況。

林世嘉說,2012年總統大選,中國國民黨候選人才贏民主進步黨候選人79萬票,而縮短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就涉及19萬張選票。

林世嘉說,台聯反對政院版本,並提出版本主張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前必須先放棄中國國籍,設戶籍滿6年才能行使選舉罷免中央公職人員的權利;滿10年才能取得選舉罷免總統、增修憲法複決權的權利。

黃文玲說,上會期結束前,台聯黨團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遭退回程序委員會10次,一直無法交付委員會討論;內政委員會明天審查法案時,如果台聯的版本無法併案審查,不排除癱瘓議事運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擬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由現行最少6年修改為最少4年。

陸:陸配應受公平對待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今天表示,大陸配偶作為台灣民眾的家庭成員,理應受到公平公正對待,希望台灣「儘快調整、修改針對大陸配偶的歧視性規定」。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委員會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范麗青在回答媒體詢問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可望放寬大陸配偶在台取得身份證年限的問題時,作上述答覆。

范麗青指出,大陸配偶作為台灣民眾的家庭成員,理應受到公平公正對待,希望台灣社會各界關心、理解兩岸婚姻家庭。

她說,希望台灣方面「儘快調整、修改針對大陸配偶的歧視性規定」,為在台兩岸婚姻家庭的和諧幸福,創造好的環境和條件。

范麗青並針對這項修正案可能遭到杯葛表示,「台灣某些勢力出於政治目的,一再加以阻撓,這種做法是不得人心的。」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