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5億補助充電樁設置 台南、桃園占總經費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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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5億補助充電樁設置 台南、桃園占總經費8成
為推動2050淨零排放目標,環境部攜手交通部,推出示範型補助計畫,協助地方政府在公有場域設置電動車充電樁。該計畫總經費為新台幣5億元,共有8個縣市通過評比,其中台南市和桃園市申請規模最大,兩地共獲得8成的補助經費。
為推動2050淨零排放目標,環境部攜手交通部,推出示範型補助計畫,協助地方政府在公有場域設置電動車充電樁。該計畫總經費為新台幣5億元,共有8個縣市通過評比,其中台南市和桃園市申請規模最大,兩地共獲得8成的補助經費。

台南市長黃偉哲日前宣布,成功爭取到中央2.5億元補助,將於全市37個行政區的202處場域建設充電站。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這項示範計畫執行期間為2023年至2024年,合計經費5億元,主要由前瞻計畫預算支應。此次通過評比的縣市包括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台東縣及金門縣,計畫將改善至少400處公有場域電力,並導入約1000個充電樁,供大眾使用。

張順欽指出,因為該計畫為短期示範型,僅執行2年,採用競爭型補助方式,主要目的是帶動地方政府重視電動車充電需求,並進行相關設施盤點。後續其他縣市可參考這一模式進行需求盤點和設施布建。評比過程中沒有設置規模限制,也不存在排擠問題。

張順欽提到,地方政府盤點需求大、首長支持且具有企圖心,以及願意投入配合款等因素,是這些縣市能夠通過評比的重要原因。儘管獲得補助,充電樁設置後的營運和養護仍需要地方政府自行籌措經費。

【圖片來源:翻攝台南市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