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森告妨害名譽 吳子嘉判處拘役50日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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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不滿「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前年撰文指稱他與業者利益扯不清,他憤而提告,一審判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張景森不服提上訴,高院27日駁回定讞。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不滿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撰文指稱他與業者利益扯不清,他憤而提告,一審判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張景森不服提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27日二審判決,將張景森的上訴駁回,吳子嘉仍判處拘役50天。
中國時報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不滿「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前年撰文指稱他與業者利益扯不清,他憤而提告,一審判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張景森不服提上訴,高院今日駁回定讞。
這起官司導因,2014年11月8日,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撰寫題為「蔡正元與張景森」的報導,內容提及張景森「正因為官之路,始終不避嫌的與建商等財團交好,所以即便出身台大城鄉所,但該所卻始終與他保持距離」
吳子嘉還說張景森擔任過北市府都發局長,在扁擔任總統後,更拔擢為經建會主委,資歷豐厚,卻無法重返台大校園,原因就是出在他與業者利益有扯不清的關係;張認為報導不實,提起自訴控告吳子嘉涉嫌加重誹謗。
北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吳子嘉報導指稱的內容未善盡查證責任,文章經網路轉載後,在國內有言論影響力,張景森任政府要職,吳子嘉的言論會讓人誤會張是否廉潔,依誹謗罪判吳子嘉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院駁回定讞。
【圖片為資料照】
中國時報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不滿「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前年撰文指稱他與業者利益扯不清,他憤而提告,一審判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張景森不服提上訴,高院今日駁回定讞。
這起官司導因,2014年11月8日,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撰寫題為「蔡正元與張景森」的報導,內容提及張景森「正因為官之路,始終不避嫌的與建商等財團交好,所以即便出身台大城鄉所,但該所卻始終與他保持距離」
吳子嘉還說張景森擔任過北市府都發局長,在扁擔任總統後,更拔擢為經建會主委,資歷豐厚,卻無法重返台大校園,原因就是出在他與業者利益有扯不清的關係;張認為報導不實,提起自訴控告吳子嘉涉嫌加重誹謗。
北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吳子嘉報導指稱的內容未善盡查證責任,文章經網路轉載後,在國內有言論影響力,張景森任政府要職,吳子嘉的言論會讓人誤會張是否廉潔,依誹謗罪判吳子嘉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院駁回定讞。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