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三讀 夫妻可免「稅」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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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非薪資所得,終於不用非要「稅」在一起!立法院今上午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案」,未來包含股
夫妻非薪資所得,終於不用非要「稅」在一起!立法院今上午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案」,未來包含股利、執行業務等非薪資所得,夫妻將可分開計稅,但仍需合併申報,且今年就可適用。
聯合晚報報導,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且在累進稅率下,不僅加重夫妻稅賦負擔,也與單身者有稅捐負擔差異,由於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因此被批評為婚姻懲罰稅;大法官會議也在第696號釋憲中認定違憲,因此財政部與立法院在2013年陸續提出修法。
新法上路後,夫妻課稅仍以家戶為單位,除了薪資所得外,包含租金、獎金、股利、利息、執行業務等其他所得可分開計稅,推估整體稅收將減少新台幣150億到160億,但約有65萬戶家庭受惠。
倘若有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有感情不睦或婚姻暴力因素分居,導致合?申報及計算有難度者,只要提出分居達半年以上證明,或家暴保護令等法院相關證明,就能各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