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 陳景峻判七年十月 胡鎮埔加背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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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罪 陳景峻判七年十月 胡鎮埔加背信十年
台北地院審理前行政院祕書長陳景峻等人的貪污案今天上午宣判。中廣新聞報道,陳景峻被判七年十個月;前退輔

台北地院審理前行政院祕書長陳景峻等人的貪污案今天上午宣判。

中廣新聞報道,陳景峻被判七年十個月;前退輔會主委胡鎮埔,被認定犯下貪污和背信罪,兩罪合併為十年;退輔秘書長查台傳,被判七年六個月;三人均褫奪公權三年,另外,不法所得一百四十萬元一併要連帶追繳沒收。

至於其它被告也分別被判處一年四個月到六年不等刑期,只有徐征強獲判無罪。

陳景峻被控在擔任行政院祕書長任內,向退輔會以不實名義資助立委參選,去年九月間被台北地檢署以貪污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以被告等人犯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被告等人判刑。

【中評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