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軍涉酒駕撞死運將逃逸 檢起訴裁定2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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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軍涉酒駕撞死運將逃逸 檢起訴裁定20萬交保
25歲男歌手邱軍因涉嫌酒駕肇事致死並逃逸,今(5)日遭基隆地檢署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及肇事逃逸致人死傷罪起訴,並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後,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需定期向派出所報到。邱軍父親於庭後完成辦保手續,邱軍隨即離開法院。
25歲男歌手邱軍因涉嫌酒駕肇事致死並逃逸,今(5)日遭基隆地檢署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及肇事逃逸致人死傷罪起訴,並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後,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需定期向派出所報到。邱軍父親於庭後完成辦保手續,邱軍隨即離開法院。

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邱軍在基隆市一家餐酒館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後,於凌晨4時5分開車上路,準備前往友人住處。凌晨4時16分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邱軍未注意前方車道狀況,直接撞上站在車道上交談的兩名計程車司機——李姓與陳姓男子,造成一死一傷。

邱軍肇事後未下車查看,僅短暫停靠於路邊,隨即駛離現場。目擊民眾許姓男子見狀趨前攔車,大聲喊叫提醒「你撞到人了」,邱軍卻仍未停車報警,反而闖紅燈逃離現場。直到2日後才在警方通知下到案說明,並於2025年1月8日被裁定羈押禁見。

此次事故造成2人受傷,李姓司機經搶救不治,於2025年1月3日傷重過世。檢察官偵查後認為,邱軍酒後駕駛、未減速、撞人後逃逸,情節重大,遂依相關法條提起公訴。由於邱軍仍在羈押中,法院於今日下午2時30分召開接押庭訊問,審酌其坦承犯行,認為無羈押必要,改以具保處分並附加限制條件。

法院指出,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致死」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肇事逃逸」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其坦承犯行及無羈押必要,准許以20萬元交保。庭訊結束後,邱軍父親前往辦理保釋手續,邱軍本人在現場面對媒體追問時未發一語,迅速上車離開。

基隆地檢署表示,本案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國民法官法》程序提起公訴,未來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由於案件涉及公共交通安全與生命喪失,社會高度關注,檢方強調將依法嚴審,落實司法公正。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