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應訊近2小時離開 不發一語
蘋果日報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午破天荒被法院以殺人罪被告身分傳喚出庭,下午2點28分江宜樺準時出庭,
蘋果日報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午破天荒被法院以殺人罪被告身分傳喚出庭,下午2點28分江宜樺準時出庭,接受近2小時訊問後,於4點40分離開法院,但依舊不回應外界提問。隨後同樣被告的警政署長王卓鈞於晚間6點10分左右,結束1.5小時的訊問,也不發一語離開法院。
台北地院下午於第7法庭召開學運濺血自訴案的調查庭,以採隔離訊問方式訊問江宜樺等被告,首先接受訊問的是江宜樺,法官主要想了解323佔領政院當天,是誰向江宜樺回報,及當天強制驅離的命令是由誰下令及決策過程,江宜樺接受訊問結束後,法官接著訊問王卓鈞,王卓鈞接受約1個半小時的偵訊後,也離開法院,接著由黃昇勇進入第7法庭,接受訊問,方仰寧則在第6法庭等候開庭。
由於此案還在調查階段,尚未達起訴門檻,依法不能公開,也無法旁聽,法院為維持秩序,因此將第7法庭附近的第2、3、4、5、6、8法庭,以長桌隔離管制,等於2樓的法庭區一半都管制進出。
驅離學運挨告 江宜樺出庭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反服貿民眾自訴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殺人未遂案。江宜樺下午準時出庭,面對大批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由於學運領袖陳為廷等人昨天表示,將動員群眾到法院外聲援狀告江宜樺的夥伴。警方今天封鎖北檢大門車道,並部署300名警力在法院內外執勤、蒐證。
反服貿民眾攻占行政院在3月24日遭警方驅離,爆發衝突。受傷民眾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等人涉嫌重傷害、傷害,要求「追究國家暴力,全面啟動」。
台北地院認為,有必要請江宜樺、方仰寧、王卓鈞、黃昇勇等人到庭說明強制驅離決策過程及手段,預訂下午2時30分開庭,這是江宜樺首次以被告身分出庭。
由於本案是由被害人提起自訴,前置作業性質相當於檢方偵查程序,北院不會公開審理。【中央社】
江宜樺列「殺人罪」被告下午出庭 200警力現場維安
司法史上首度以「殺人罪」被告身分傳喚行政院長出庭應訊!針對太陽花學運期間警方以強勢鎮暴警力驅離參與佔領行政院行動的學生、民眾,造成有數十名抗爭學生、民眾被打到頭破血流,甚至還有醫生被警棍打到失去意識、倒地抽蓄送醫,法官在今(30)日下午2點30分以殺人罪被告身分傳喚江宜樺出庭說明驅離決策過程及手段;台北市警局為確保江宜樺等人安全,已大陣仗部署200警力維安。
今日新聞網報導,而同樣在今天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殺人未遂、強制及傷害罪等罪「被告」身分傳喚到庭應訊的,除了下令強勢鐵血驅離學生及民眾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外,還包括當天現場行動的指揮官台北市警局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和警政署長王卓鈞;對於今天法官的傳喚,都表示會準時出庭,向法官說明當天驅離決策的過程及手段。
由於在今天下午出庭應訊的都是位高權重的行政、警政首長,因此台北市警局為了確保「長官們」的安全,已經成立「0730專案」,部屬至少200的警力在現場維安、蒐證,以因應現場可能出現的大規模民眾抗議行動,必要時還會有更多鎮暴警力進駐,隨時可逮捕現場抗議民眾,保護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黃昇勇等人安全。
江宜樺、王卓鈞今出庭 民進黨:殺人罪被告應下台
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在今年3月23日下令血腥鎮壓學運,台北地方法院今(30)日依殺人未遂等罪,首度傳喚被告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等四人出庭,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表示,江宜樺是全世界唯一具殺人罪被告身分的最高行政首長,江在太陽花學運期間下令血腥鎮壓手無寸鐵的人民,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關注,這是台灣民主法治的恥辱,江宜樺應該在法院判刑前先負起政治責任,向學生與社會道歉,並下台負責。
黃帝穎說,依據最高法院見解,持武器攻擊他人頭部,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被害人雖未死亡,行為人仍觸犯殺人未遂罪,323政院事件,江宜樺下令警察暴力驅離學生,導致手無寸鐵的學生、老師、醫師頭破血流,網路上流傳許多員警以警棍攻擊人民頭部的濺血影片與照片,震撼全球。很清楚的,下令的江宜樺及施暴的警察,構成殺人未遂罪的共犯,必須負起刑事責任。
黃帝穎強調,江宜樺、王卓鈞都是下令鎮壓的高層,但法院審理的過程中,如果江、王把責任推給第一線施暴的基層警察,基層員警就只能獨自承擔刑責,因為基層員警反咬上級的可能性不高,因此特別呼籲江宜樺、王卓鈞「敢做敢當」,不要把責任推給基層警察,被告出庭應誠實,要有做人最起碼的「擔當」。
黃帝穎說,王卓鈞傷害民眾前科累累,2008年「陳雲林事件」時,台大學生被警察攻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國賠成立,確定警察違法,但警政署長王卓鈞毫無悔意,迄今年323仍變本加厲與江宜樺共犯殺人未遂罪,江、王如果稍有羞恥心,不需等法院判決就應自己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