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鐵道部高官張曙光受賄一審判處死緩

兩岸新聞中心兩岸
原中國鐵道部高官張曙光受賄一審判處死緩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五(10月17日)對中國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五(10月17日)對中國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處張曙光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BBC中文網報導,北京市第二中院判決還宣佈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起訴書稱,現年57歲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被控在2000年至2011年受賄4755萬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行賄方多是民營企業。

中國媒體表示,對檢方指控的受賄13筆、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的犯罪事實,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並對整體犯罪事實不持異議。

周五上午,北京市第二中院還對原鐵道部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案宣判,一審認定其受賄2490餘萬元,以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宣判後,蘇順虎表示不上訴。

張曙光案於2013年9月10日首次開庭。在原鐵道部任副總工程師的張曙光,在落馬前主要負責高鐵技術引進、鐵路裝備購買和招投標,曾在中國高鐵技術引進談判中任首席談判代表。

2011年2月12日,中國當局宣佈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因「涉嫌嚴重違紀」而遭到調查。在劉志軍被免職10余天后,被視為劉志軍親信的張曙光被停職審查。

被控受賄和濫用職權罪的劉志軍已經在7月被判處死緩。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