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派系政治的關鍵成因

鄭明德政治
2003年12月19日高雄西仔灣。當天下午二點到四點半,我正在發表博士論文《民進黨派系政治之研究》並

2003年12月19日高雄西仔灣。當天下午二點到四點半,我正在發表博士論文《民進黨派系政治之研究》並進行答辯。當時記得,坐在我前頭的六位教授問了 好多問題。但迄今,只有中研院政治所林繼文教授一個提問仍停留在我心裡:當國內政黨都面對相同的政治環境與政治制度時,為何只有民進黨內部出現明顯的派系 政治現象?簡單的說,就是民進黨派系政治的關鍵成因(2003年之前)是什麼?

當時林老師的提問,我沒有回答的很準確。但我知道,若能回答此問題,就能解開長期民進黨派系運作之謎。經過幾年的思考,我的答案是民進黨人在認知上接受派系的存在;不僅讓它公開運作,最重要是透過細膩的政治操作:派系平衡與共治而讓派系政治在黨內取得制度化的地位。

派系平衡,主要指的是人事安排要包容各派系。至於派系共治,其意義係指奠基於共同分享權力的原則上,亦即任何權力遊戲的參與者或角逐者,只要具有一定程度 的實力,無論實力大小,都可以成為權力結構的一部份。在此體制中,由於權力與利益的共同分享;因此有助於加強黨內的包容性、凝聚力,不易產生激烈對立的零 和關係。

此種政治操作主要落實於黨中央及立法院黨團的人事安排。長期以來,黨中央的三個重要委員會成員:中執委、中常委及中評委均是黨內派系競逐的產物。1995 年立法委員選舉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主要幹部產生也開始落實派系平衡與共治原則;三年六個會期中所產生的18個黨團三長職務,均依據各派系實力一次分配 完成。並刻意由不同派系的立法委員擔任;且任期均為半年,不得連任。更神奇的是,此人事安排還有公式可依循:一、先確定各派系立委人數。二、計算方式: (派系人數 / 黨團成員總數) ×(六個會期共18個三長)。三、各派系依據上述方式計算後求得分配到的名額。四、若分配名額在3席,則在18個三長中職務各取得1席(不得重複);若分 配名額達不到3席,則依據分配到的席次取得黨團幹部席次。五、若分配席次超過3席,或分配席次未達1席,均以協調方式解決。六、分配到的黨團幹部席次,究 竟應擔任哪一會期哪一種職務?也以協調方式解決。不過,最高的分配原則是黨團三長必須由不同派系立委擔任。

在傳統中國人的認知中,公開「拉幫結派」不僅是一大政治禁忌,派系動員更是無法被容忍。但這種觀點在民進黨內卻無法適用。在民進黨的個案中,派系雖然在黨 章中未被承認,但卻是長期、明顯公開且制度化的存在。換句話說,民進黨派系的正當性極高,長期以來已為黨內政治菁英與黨員所依賴。其中,派系平衡與共治的 政治操作是民進黨派系政治的關鍵成因。

至於2006年7月,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大會為何通過決議解散派系?事實上,這是一個極為有趣的學術與政治問題,但迄今仍未有人提出相關、完整的解釋。筆者在下一篇文章會進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