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重飛未依SOP操作 民航局裁罰公司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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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星宇航空在菲律賓進場重飛未依規定操作導致重落地,民航局近日公布裁處結果,機長、副駕駛員分別依法裁處新台幣12萬元及6萬元,星宇航空則裁罰60萬元。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近日公布,針對星宇航空去(2025)年3月3日一架自台北飛往菲律賓克拉克的 JX789 航班,在降落進場重飛過程中未依標準作業程序(SOP)操作,導致觸發近地警告系統(GPWS)一案,已完成調查並作出裁處。民航局依法對星宇航空處以新台幣60萬元罰鍰,機長與副駕駛員則分別裁罰12萬元及6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
民航局說明,該航班原計畫使用克拉克機場20跑道降落,因當時風向改變,改以02跑道進場。由於航機高度高於正常下滑道,機長決定執行重飛程序,但在重飛過程中,機組未適當使用自動駕駛系統,導致航機速度與下降率增加,進而觸發近地警告及飛機外型超速等異常狀況。
所幸機長隨即修正操控,將航機爬升至安全高度,並請求雷達引導進行第二次進場,最終安全降落,未造成人員傷亡。
民航局指出,經調查確認該事件屬重飛期間操作疏失,星宇航空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60萬元罰鍰;機長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20條及第154條第3款規定,依相關法規裁罰12萬元;副駕駛員則因未依規定執行作業程序,裁罰6萬元,相關人員均列為立即改善事項。
民航局並表示,事件發生後已第一時間暫停當事組員派遣,要求星宇航空針對 A321 機隊加強模擬機訓練與異常應變演練,落實飛航組員遵守飛行操作手冊(FCOM)及標準作業程序,同時檢視駕駛員適職性,並強化駕駛艙資源管理(CRM)。
星宇航空對此回應表示,將全面配合主管機關裁處與改善要求,強調飛航安全為公司首要任務,對任何危害飛安的情況零容忍。公司指出,該事件為內部主動發現並立即展開調查,後續將持續強化飛行員訓練、內部監控與責任管理機制,致力確保旅客飛行安全。
【圖片來源:中央社記者吳昇鴻新加坡攝 115年2月4日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航班)】
民航局說明,該航班原計畫使用克拉克機場20跑道降落,因當時風向改變,改以02跑道進場。由於航機高度高於正常下滑道,機長決定執行重飛程序,但在重飛過程中,機組未適當使用自動駕駛系統,導致航機速度與下降率增加,進而觸發近地警告及飛機外型超速等異常狀況。
所幸機長隨即修正操控,將航機爬升至安全高度,並請求雷達引導進行第二次進場,最終安全降落,未造成人員傷亡。
民航局指出,經調查確認該事件屬重飛期間操作疏失,星宇航空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60萬元罰鍰;機長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20條及第154條第3款規定,依相關法規裁罰12萬元;副駕駛員則因未依規定執行作業程序,裁罰6萬元,相關人員均列為立即改善事項。
民航局並表示,事件發生後已第一時間暫停當事組員派遣,要求星宇航空針對 A321 機隊加強模擬機訓練與異常應變演練,落實飛航組員遵守飛行操作手冊(FCOM)及標準作業程序,同時檢視駕駛員適職性,並強化駕駛艙資源管理(CRM)。
星宇航空對此回應表示,將全面配合主管機關裁處與改善要求,強調飛航安全為公司首要任務,對任何危害飛安的情況零容忍。公司指出,該事件為內部主動發現並立即展開調查,後續將持續強化飛行員訓練、內部監控與責任管理機制,致力確保旅客飛行安全。
【圖片來源:中央社記者吳昇鴻新加坡攝 115年2月4日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