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定讞 葉世文貪污有罪判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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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宅弊案定讞 葉世文貪污有罪判10年6月
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被控在擔任營建署長期間,涉及五起弊案;2017年3月間,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葉世文靠著林口A7、八德建案,向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收賄,另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最高法院2日駁回葉世文與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桃園八德5年前爆發合宜住宅弊案,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被控在擔任營建署長期間,涉及五起弊案;2017年3月間,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葉世文靠著林口A7、八德建案,向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收賄,另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最高法院今(2)日駁回葉世文與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廉政署於2014年間偵辦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發現「遠雄」為取得標案,趙藤雄涉指示魏春雄,透過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行賄葉世文。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