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建議:開放大陸投資移民 內政部:目前沒有規劃
陸來台投資移民?內政部:目前沒有規劃工商時報報導,針對經濟部表示,可以開放大陸人來台投資移民,內政部
陸來台投資移民?內政部:目前沒有規劃
工商時報報導,針對經濟部表示,可以開放大陸人來台投資移民,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5日表示,目前在「大陸人民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裡並沒有投資移民一項,未來是否增列投資移民,必須由政策決定,移民署尚無修正的規劃。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日也表示,目前還不清楚整個政策的內容與配套辦法,必須先跟經濟部確認政策全貌,陸委會現在無法提供意見。
何榮村表示,依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外國人可以申請投資移民,但是,有關大陸地區人民能否申請投資移民,並不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而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何榮村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雖已授權內政部可以從經濟面考量,專案許可大陸人民在台灣長期居留,但內政部所訂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8條迄今僅允許四類人可以專案許可在台灣長期居留。
這四類分別是(1)在產業技術有傑出成就者(2)在金融專業有傑出成就者(3)在新興工業關鍵技術有專業技能者(4)在數位內容影像顯示等領域著有成績者。
何榮村表示,要能在台灣長期居留才算移民,但現行許可辦法裡,專案許可長期居留的四類裡並沒有「投資」這一項,因此目前大陸人民不能向移民署申請投資移民。
何榮村表示,未來是否允許大陸地區人民可以申請投資移民,必須由政策決定,一旦政策決定,只要在「大陸地區人民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的第18條的適用對象新增投資一項即可。
但何榮村表示,目前並沒有修正許可辦法第18條的規劃,至於未來一旦真的政策決定要新增大陸人民投資移民,申請門檻是否會比照移民法的外國人投資移民?何榮村說:「到時候再說,大家再來討論。」
移民署官員表示,直到目前為止,依這一許可辦法獲核准在台灣長期居留的大陸人民僅「個位數」,而依規定,長期居留連續兩年、每年超過183天者,則可以進一步申請定居(入籍),但申請定居的人數就更少了。
經濟部建議 開放大陸投資移民
不景氣加上少子化,經濟部主動建議政府開放大陸人士以投資移民,申請在台永久居留。經濟部投審會建議,大陸人士移民投資門檻應高於外國人,至少在新台幣1,500萬元以上。
立委丁守中5日在立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質詢表示,國際間都有投資移民,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而兩岸之間投資失衡,是否考慮開放大陸人來台投資移民?
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內部確有研議建議開放陸資申請永久居留權,並已提案予移民法主管機關內政部,必須等待內政部的規劃。
投審會表示,由於在審查陸資來台的投資申請案件中,約有5成是自然人來台投資,投資金額大約在20~30萬美元間,多數為批發零售的小本生意。先前評估過,一旦政府開放陸籍投資人申請永久居留權,勢必對於陸資產生誘因,所以在6、7月間主動建議內政部研議開放。
根據現行外國人停留居留以及永久居留辦法,3個要件擇一符合就可以申請,包括:一、投資金額為新台幣1,500萬元,並創造5個就業機會滿3年。第二、投資政府公債新台幣3千萬元以上滿3年。第三、投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特定目的,所規劃的投資方案。
經濟部私下探詢陸委會與內政部的意見,兩部會均採取開放態度,經濟部認為,兩部會沒有在第一時間表示反對,就有機會談下去。不過內政部傾向訂定比外國人更高的門檻,因此屆時投資金額門檻會比1,500萬元更高,或創造更多工作機會。
經濟部認為,大陸人申請永久居留的原因,也可以新增「其他經濟貢獻」項目,舉例來說,像是在台灣設立採購專責單位等。
雖然開放陸籍投資人申請永久居留,有助活絡經濟、增加工作機會,但從政治層面考慮,大陸配偶只要在台灣住滿6年,就可以申請身分證,也就是比照本國人擁有投票權以及考公職權利,一旦開放陸資申請永久居留權,假設待滿6年,是否也可以轉換身分?內政部必須進一步探討,並研議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