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以觀察員參與國際民航組織?
國際民航組織(ICAO)將在九月廿四日舉行三年一度的大會,這是我全體國人在國內政治紛擾、兩岸服貿協議
國際民航組織(ICAO)將在九月廿四日舉行三年一度的大會,這是我全體國人在國內政治紛擾、兩岸服貿協議之外,旋即面臨的國際參與要事。我政府對此以「審慎樂觀」評估之,美國總統歐巴馬則公開聲明支持我國出席該組織,而今年六月「吳習會」時,習近平曾表示兩岸可透過平等協商以討論、解決台灣國際參與的議題。然而,我國盼以「觀察員」身分有意義地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究竟能否如願,恐怕仍有變數。
首先,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大會議事規則第五條,大會的觀察員只有兩類:非締約國(non-Contracting State)和國際組織。這兩種類別均難套用於我國的案例之上。前者絕不可能為中共當局所同意,因為對其而言,台灣(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所以無法以非締約「國」身分參與;後者則對我做為主權國家之現狀不符,極難為我所接受。
其次,我國欲參與重要的功能性國際政府間組織,而中國大陸又是其會員時,很難迴避與中國大陸交涉。前政府高層官員曾於與筆者晤談時,主張要將中國大陸視為國際組織中正常的一員,不要只與其他會員國協商卻忽略了中國大陸。國內部分人士則將與中國大陸的相關協商視為洪水猛獸或者賣台求榮,其實是忽略了國際社會的務實面。不過,兩岸之間針對台灣國際參與的溝通確實敏感,互信基礎尚未穩固,因此中國大陸也應避免將這些溝通協商操作為「台灣的國際參與一定要北京點頭」等說法,好讓兩岸「平等協商」有其揮灑的空間。
最後,國際友人曾謂,我國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的期盼要務實,切莫認為有了美國的政治支持便可達成目標。目前中國大陸始終不鬆口,其所能影響的票數確能左右我國叩關的成敗,美國也必須因國際現實而謹慎權衡支持力道,再加上大會不到兩個星期即將舉行,在在使得我國以「觀察員」參與國際民航組織一事充滿不確定性。
國人均不希望我國今年又錯失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的機會,但若「觀察員」目標不易達成,政府應務實面對困難,向社會交代清楚;同時亦可以有意義有尊嚴參與為前提,發揮談判協商的創意,在策略上提出其他兼顧國家尊嚴且各方均勉強能接受的途徑,為台灣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大會找出一條明徑。
【聯合報╱黃奎博】2013/0911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1560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