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昌發曾擁楓葉卡 府: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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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昌發曾擁楓葉卡 府:未違法
總統府今天表示,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過去曾有美國籍與永久居留權、羅昌發曾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但都已

總統府今天表示,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過去曾有美國籍與永久居留權、羅昌發曾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但都已放棄且未隱瞞;總統馬英九認為提名陳碧玉是適當決定。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因曾有美國籍及永久居留權(即綠卡)引發爭議,藍營立委呼籲陳碧玉應自己退出、綠營立委要求總統重新提名大法官。對此,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下午舉行記者會,除了轉達馬總統認為提名陳碧玉是適當的決定外,也說明羅昌發曾擁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即楓葉卡)。


羅智強說,經查核,目前4 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陳碧玉確曾有美國國籍與美國的永久居留權,但均已放棄;羅昌發則曾擁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也已放棄;兩人都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且都在提交的審薦資料中「主動清楚載明」,沒有隱瞞。


他指出,陳碧玉對相關情況坦蕩蕩的在資料中詳加說明,外界用「道德瑕疵」批評陳碧玉,並不公平。


羅智強表示,在大法官審薦過程中,審薦小組成員對陳碧玉都有很高的評價,包括專業、操守與認真敬業的態度。他說,大法官提名是總統在憲法上的權力,在提名時都有全盤考量,總統相信這次提出的4 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是一時之選,歡迎也期待立法院與社會各界嚴格檢驗,希望把焦點回歸到這些被提名人的全盤表現上。100040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