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長子交換補助 廉政署:須揭露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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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長子交換補助 廉政署:須揭露身分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獲選國際交換學生並取得補助,引發是否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爭議。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表示,蔣萬安未參與相關審核;法務部廉政署則指出,公職人員關係人申請公開公平方式辦理的補助時,依法仍須據實揭露身分,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查而免除義務。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獲選國際交換學生並取得補助,引發是否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爭議。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表示,蔣萬安未參與相關審核;法務部廉政署則指出,公職人員關係人申請公開公平方式辦理的補助時,依法仍須據實揭露身分,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查而免除義務。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7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針對蔣得立取得交換學生補助資格,詢問是否涉及利益衝突。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答詢表示,交換學生申請並非市長執行職務範疇,認為未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第5條。台北市政風處長吳滄俯則表示,依目前掌握資訊,蔣萬安並未參與相關公文簽核或補助審定。

針對相關爭議,廉政署說明,依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的補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雖可依法申請,但關係人在提出申請時,必須在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與公職人員的身分關係。

廉政署指出,依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規定,申請時應揭露公職人員姓名、服務機關、職稱,以及關係人與公職人員間的具體關係,主管機關也備有相關範本,供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使用。

廉政署並強調,公職人員本人是否參與補助案件審查程序,與關係人的身分揭露義務並無關聯。即使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關係人依法仍負有據實揭露身分的義務。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