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洽簽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評議(下)
三、政府的溝通誠意不足馬政府沒有以適當的機制建立朝野、各產業與全民共識。經濟整合是經濟利益的重新分配
三、 政府的溝通誠意不足
馬政府沒有以適當的機制建立朝野、各產業與全民共識。經濟整合是經濟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即使ECFA對台灣整體經濟是好的,還是需要補償與協助受害的產業與個人。經濟整合協定的效應絕對不是統計概念,認為總體利大於弊便應該推動,而是應該想辦法補償或協助受害者。當然,ECFA只是一個架構,理論上政府有時間慢慢與產業界溝通,但是馬政府的兩岸談判速度太快,而且還有美國牛肉秘密談判的前例,導致民眾疑慮無法消除。
其次,ECFA造成的調整成本相當大,如果內部沒有共識,而政府又要開放,那麼後面所造成的衝突將會相當的大。馬政府承諾不開放834項農產品,未來會不會面臨中國壓力要開放?如果中國願意片面對台灣優惠,那中國會不會有其他政治意圖?況且,目前已經開放的8,600項農工產品必須進一步自由化,未開放的1,380項工業產品可能必須開放,勢必對產業與勞工就業造成衝擊。這是民眾擔憂之處,但是馬政府幾乎沒有化解民眾的疑慮。
第三,兩岸問題絕對脫離不了政治面。胡錦濤在前年底的胡六點講話的第一點即是兩岸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第二點才是推動兩岸簽訂經濟合作協議。而且,胡錦濤強調,兩岸在一個中國框架的原則達成共同認知與一致立場,兩岸才有政治互信進行協商。因此,台灣內部,特別是在野黨,對於中國推動ECFA的政治目的有很深的疑慮,況且台灣要求中國要對台灣做出片面的經貿開放與優惠,更加讓中國政府有操作政治議題的槓桿。但是,馬政府卻認為這項顧慮完全不是問題,導致朝野的對峙與衝突。
第四,政府反對公民投票不具正當性。馬政府以ECFA為經濟議題不涉主權,而且各國簽訂FTA沒有經過公投的先例,拒絕公投ECFA。事實上相當多國家都是以公投來決定,例如歐盟現有廿七個會員當中,有十九國用公投作為參與歐洲經濟整合的國內批准程序。何況ECFA現在引起的爭議極大,透過公投取得人民的同意授權,不管結果怎樣,都可能是化解朝野對抗與凝聚社會共識的最低社會成本方式。如果馬總統認為ECFA對人民有利,人民一定支持,同時現在也願意與在野黨辯論,辯論後由公投決定應該是一個恰當的方式。
四、 政府的執行能力堪虞
整個ECFA的推動與談判,基本上是由上而下,在政策貫徹上固然不錯,但許多內部協調沒有做好,一些評估還沒出來,馬總統就說愈快愈好、而且非簽不可,這違反了政策推動的基本程序,導致後來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多爭議。而且,馬政府在開放美國牛肉事件上的強硬態度,讓不少民眾對馬政府是否能在ECFA談判上顧及台灣基本利益與照顧全民的利益有不小疑慮,更擔心馬政府強行簽訂ECFA、不顧民眾的疑慮,透過國民黨在國會多數護航通過ECFA。
其次,馬總統在談判上自曝談判底線,包括談判期限與內容。馬總統說愈快談成ECFA愈好,沒有其他退路,而且不開放農產品,不是對等互惠,造成台灣對中國談判籌碼變得非常有限。例如,天下雜誌日前公布一千大企業執行長(CEO)調查,ECFA雖獲得九成支持率,但有近半數CEO擔心政府沒有能力保護台灣利益;若連社會菁英都有這麼高的疑慮,社會基層的疑懼恐怕更深。
五、 五大具體政策建議
在當前國際經濟激烈競爭當中,台灣面對非常嚴厲的挑戰與壓力,絕對不能輕忽東亞經濟整合體制對台灣經濟發展與生存的影響。要順利推動兩岸經濟整合協定,台灣政府應該堅守四項原則:維護台灣主權地位、擬定完整的全球經濟整合戰略、協助台灣產業調整與轉型、與凝聚朝野與社會共識。然而,在推動ECFA的過程中,馬政府的戰略不明與作法不當引發社會諸多疑慮與衝突。
馬政府應放棄ECFA的構想,改採化整為零、多軌並進的方式來推動兩岸經濟整合與合作。具體的政策建議有五:
第一,在總統府之下成立「國家競爭力強化委員會」,由總統主持、行政院擔任幕僚工作,邀請在野黨領袖與代表、產業代表、勞工代表與專家學者共同擬定台灣的全球經濟整合戰略。為向在野黨表達誠意,政府應該暫緩ECFA的兩岸協商。
第二,優先推動兩岸產業優惠貿易協議。面對「東協加一」對台灣的迫切影響,根據GATT的「授權條款」,政府可以先與中國針對受「東協加一」負面影響較大的產業達成優惠貿易協定。
第三,透過海基與海協兩會對話,台灣持續推動各類兩岸經濟議題的談判,以逐步落實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與合作。
第四,完善規劃推動兩岸經濟整合協議的協商,做好前置作業與配套措施,坦率說明兩岸經濟整合協議的政經效應,同時在兩岸協議當中明確要求中國不再阻撓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經濟整合協定。
第五,若在野黨不願參加「國家競爭力強化委員會」或朝野無法在該委員會取得共識,政府應以公民投票作為台灣人民同意兩岸經濟整合協議的機制。
原文刊載《玉山週報》38期32-33頁
2010年3月4日-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