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公文 馬總統:上面是簽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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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公文 馬總統:上面是簽名章
美河市案公文馬總統:上面是簽名章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徹查美河市、大巨蛋爭議,總統馬英九日前受訪時表示

美河市案公文 馬總統:上面是簽名章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徹查美河市、大巨蛋爭議,總統馬英九日前受訪時表示,他在台北市長任內都不清楚詳情,卻遭媒體人周玉蔻提出當年公文打臉,指當馬英九是「白紙黑字簽約人」。馬總統28日上午出席路跑活動,會後面對媒體詢問「公文到底是不是你的簽名?」馬回應:「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

蘋果即時報導,衛福部28日上午在台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舉辦慶祝兒童節路跑活動,馬總統左右手各拉一名小朋友,一起跑步,全程1.8公里,馬大概花了15分鐘跑完。這也是馬總統日前被《壹週刊》報導去年底參加台北市立大學舉辦的「2014 Terry Fox慈善路跑活動」時險休克的新聞之後,首度在公開場合跑步。

馬總統在活動結束後,原本已經在隨扈護送下準備離去,此時有電子媒體詢問「馬總統,美河市案公文到底是不是你的簽名?」馬總統突然轉過頭來回了一句:「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

知情人士也反駁,名嘴搞烏龍,因為該案在市府內簽階段,就是由副市長與秘書長以馬市長官章的甲章與乙章決行,不是由馬本人決行。他強調,美河市案屬於分層負責,才會授權下屬對外行文,並使用市長簽名章,其實當時馬市長對詳細內容並不了解。他說,批評者可能對公務機關製作公文的程序不了解,以為簽名章就是親自簽名,才會有這樣外行的烏龍批評。

大巨蛋案 知情人士:質疑馬並不合理

知情人士昨日表示,台北市政府過去廢止與遠雄大巨蛋合約,是工程會要求重新簽約,如果時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真要偏袒遠雄,怎麼可能主動廢止合約?顯見質疑並不合常理。

某電子報有人提出大巨蛋開發案當年公文,質疑馬市長指示「財政局長李述德兼任議約主持人」。

知情人士對此指出,當時由於遠雄變更協力廠商,台北市政府籌建委員會以違反規定為理由決定廢止合約,但遠雄卻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後來是工程會認為台北市政府廢止合約不當,要求繼續與遠雄重新簽約,北市府只得遵照中央決定辦理,再組成新的議約小組繼續執行。

知情人士說,然而議約小組是由府內、府外專家一同組成,主持人並非馬市長本人,因此馬市長對議約細節並不了解,這是很自然的事。如果馬市長當時真想要偏袒遠雄,怎麼可能還主動廢止與遠雄合約呢?這項質疑根本不合常理。

電子報還指出,馬市長曾經親自校訂大巨蛋政策規劃書英文版前言,因而質疑馬市長介入甚深。但知情人士駁斥,這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不能混為一談;英文規劃書須由市長親筆簽名發出,馬市長親自核閱校訂英文,正顯示市府慎重其事,哪有不當之處?

至於規劃書中工程細節部分,知情人士說,當然不會由市長負責;批評者認為馬市長不應在文中強調台北市是「中華民國」的首都,更是奇怪,難道馬市長這樣寫錯了嗎?質疑者的邏輯令人啼笑皆非。

知情人士強調,不管是美河市或大巨蛋,馬總統當時身為台北市長,負責推動這些開發案,雖然一切依法規辦理,但如有任何缺失,當然願意配合接受調查。事實上,檢調機關與監察院近年都曾分別調查美河市案,並沒有查出馬前市長有任何違法失職之處。

不過,知情人士也質疑,為何有如此多件台北市政府的公文流出,獨家提供特定媒體與人士用來攻訐馬總統?台北市政府對此事是否應該主動查明並對外說明?【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