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三法”觀察

石正方兩岸
近年來,臺灣學生赴大陸高校就學日益增多,島內社會對承認大陸高校學歷呼聲日高。另外,臺灣高校積極呼籲當



近年來,臺灣學生赴大陸高校就學日益增多,島內社會對承認大陸高校學歷呼聲日高。另外,臺灣高校積極呼籲當局開放招收陸生,以緩解招生不足,教學資源過剩問題。值此形勢下,臺灣當局立法機構推動修法,於去年8月19日三讀通過針對開放大陸學生赴台就讀、承認大陸學歷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與《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即所謂“陸生三法”修正案,有限制地開放大陸學生赴臺灣大專院校就讀及正式承認大陸41所高校學歷。今年是當局政策開放後臺灣大學院校首度招收陸生,碩博士班與學士班招生榜單已先後於6月9日、7月4日公佈,碩博士班缺額62%,學士班缺額35%,情況與預期落差很大。島內輿論除檢討各校宣傳不力、時間急迫等因素外,主要詬病當局政策“三限六不”束縛太多,傷害陸生赴台就讀積極性。

筆者認為,“陸生三法”修正案的通過,為兩岸高等教育雙向交流與合作提供了政策條件,對促進臺灣大學院校生源多元化,改善臺灣私立大學院校招生不足問題,有積極效應。也為兩岸青年學子提供更多選擇機會,對於促進兩岸人才交流、青年交流和社會文化交流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可以說是兩岸關係進程的又一個重要里程碑。儘管《陸生三法》修正案對於陸生赴台就學相關政策約束過於嚴苛,“不人性化”,甚至有“歧視陸生”之嫌,但畢竟臺灣高校招收陸生因此邁出了第一步,還是應予以充分肯定的。

但應看到,臺灣當局針對陸生來台的相關政策法規不盡合理,不符合兩岸交流形勢的需要。事實上,兩岸高教交流已有相當的基礎。在開放招生部分,大陸從1985年就開始招收陸生了,基本上是以“聯招”和“單獨招生”的形式。近年來政策更加放寬。2006年實施了台生與陸生同等收費,2010年大陸出臺了免試招收台生就讀的政策,在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達到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直接向大陸123所高校申請就讀,面試合格後即可錄取。今年,大陸將台生免試入學的範圍擴大為前標級,學校增至205所。另外,針對台生的“就業”訴求及吸引人才的考慮,大陸近年來陸續開放台生考取律師證、醫師證等證照;福建出臺了促進台生在閩就業的“先行先試”政策,准許台生應聘省內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並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與內地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同等待遇。此外,兩岸高校校際交流方興未艾,尤其近兩年合作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加多樣,包括互派教師講學、交換學生研修等多種形式。目前,已有大陸數百所高校與臺灣的一百多所高校簽署了校際交流合作協議。而臺灣學生到大陸早年以學中醫等特色科系為主,近年來向多元科系發展,在赴大陸求學的動機方面,逐漸轉為以看好大陸經濟繁榮、未來就業市場空間廣闊。

綜觀大陸吸引台生政策演進,已轉向吸引人才、服務經濟發展的目標訴求。相較之下,凸顯臺灣“三限六不”政策立意格局的狹隘性。就“陸生三法”修正案相關條款來看,開放陸生赴台主要是為了緩解島內大學院校(特別是私立院校)招生不足而不是為了促進兩岸人才交流。不設配套獎學金、不允許陸生靠證照,擔心陸生佔用台生教育資源、排擠台生就業,等等。這種限制性政策下,臺灣高校對陸生的吸引力難免會打折扣,更難以招收到大陸優秀學生、得大陸英才而教之了。正如臺灣輿論認為,有限制的“陸生三法”把優秀大陸畢業生拒絕在大門之外時,臺灣的人才競爭已經輸在“起跑點”上了。

總之,全球化下,兩岸人才交流勢在必然,而透過兩岸高校相互開放招生,促進兩岸人才雙向流動是有效的途徑。臺灣當局目前出臺的相關政策不符合形勢,必須儘快做出調整,訴求點應在於促進兩岸人才交流,藉以提升兩岸人才的競爭力。具體而言,應增加優惠條款吸引優秀陸生,進而開放遴選陸生優秀人才就業等。唯此,才能達成教育產業輸出與人才競爭雙贏的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