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休會 完成93項議案
立院休會完成93項議案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昨天休會,共完成93項議案,包含69案法律案、2案預算案、
立院休會 完成93項議案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昨天休會,共完成93項議案,包含69案法律案、2案預算案、2案人事同意權案及其他議案20案。
立法院院會15日昨天上午開始空轉,至晚間7時許開始處理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經漫長表決,約晚間10時35分宣布散會。
立法院長王金平在院會中宣布,這會期已結束,自去年9月18日開議至今,共通過93案議案,包含69案法律案、2案預算案、2案人事同意權案及其他議案20案。
他說,為撙節國庫開銷,立委們自刪補助新台幣9736萬元,並檢討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首長特別費與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回應社會期待。
法案方面,王金平表示,制定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關懷青年學子;修訂勞工保險條例、國民年金法,照顧中高齡勞工、長者:修訂所得稅法,放寬申報扶養親屬年齡限制,並修正民法,刪除債權人向債務人配偶追債,拯救眾多家庭。
他說,為活絡投資環境、發展航運產業,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且為關懷弱勢及偏鄉,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社會救助法、離島建設條例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讓生命得以善終。至於醫療法、藥師法、緊急醫療救護法修正,提升救護品質,自來水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則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
王金平表示,感謝朝野黨團辛勞,下會期訂於2月26日開議。
102年總預算 減幅6年最高
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減列數新台幣370億餘元,刪減比例約1.9%,創近6年新高。
102年度總預算原列歲入預算數1兆7301億餘元,審議後改列1兆7332億元,較上年度增加34億餘元,增幅約0.2%。
歲出預算原列1兆9446億元,審議後改列1兆9075億6000萬餘元,減列370億4000萬餘元,刪減比例約1.9%,較上年度1兆9388億元,減少313億餘元,減幅約1.6%,主要刪減項目包括公務人員上、下班交通費補助12.8億元、公務車輛延長汰換年限減列1.23億元、統刪1/4首長特別費及捐助國內團體、補助地方政府等通案項目共215億元。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朝野同意依「照顧弱勢」、「關懷忠良」及因公傷殘者及遺屬,減列110億元(含對基金與地方政府補助)、財政部對地方政府遺產贈與稅款短少補助30億元,以及第二預備金5億元。
歲入歲出差短數加債務還本,尚需融資調度數2914億餘元,以舉債與挪用以前年度賸餘支應。
立法院院會排定處理總預算案,但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先在15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要31日前內閣改組;專法通過前,不得通過壹傳媒併購案;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不得翻案等訴求未獲回應,關閉協商大門,立院議事空轉。
經朝野折衝達成多項共識,包括反媒體壟斷法3月22日前送立法院審議、在野黨團呼籲內閣適度調整及確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上限1.2個月等決議,晚間開始處理總預算案及尚待表決57項提案,晚間10時32分三讀修正通過總預算。
表決的57項提案中,在野黨團提出全數減列8億5500萬元「軍眷水電補助」、減列200億元證券交易稅歲入及要求刪減總統、副總統及政務人員1/2年終獎金等提案,都被中國國民黨團以人數優勢封殺。
原先在立法院各委員會初審時被刪除的公務員「不休假加班費」28億元、「休假補助」41億元及「退休子女教育補助費」10.5億元,被國民黨團提案建議「免予刪減」,表決救回。
總預算 軍公教砍逾150億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通過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攸關軍公教的預算刪減幅度大,包括年終慰問金等,超過新台幣150億元。
總預算歲出減列部分,立法院決議,中央政府編列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以「支領月退休金(俸)2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伍)人員或遺族」為發放對象。
中央政府(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原編列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134億7852.7萬元,依立法院決議減列116億7184.5萬元。
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檢討,中央政府也減列「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7億4265.3萬元,與教育部「對特種基金之補助」3億6429萬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億4878.1萬元。
立法院也決議,全數刪除102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自103年度起不得再編列。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2年度中央機關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預算為12.8億元。
此外,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由原先每人每年3840元,減為每人每年2500元,共約刪減1.6億元,對中央政府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30%、中央各機關首長特別費統刪25%。
統刪項目還包括國外旅費統刪10%、政策宣導費統刪10%、委託研究費統刪5%、中央政府水電費統刪3%,公務車輛年限須滿10年及行車里程數滿12.5萬公里才能汰換等。
國企績效獎金 上限1.2個月
立法院昨天處理總預算案,根據朝野協商共識,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績效獎金,上限1.2個月。
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是指「績效」和「考成」獎金;績效獎金須先排除政策因素算出盈餘,再經公式核算盈餘後發給,現行上限為2.6個月。
考成獎金部分,為結合年度團體考成和個人考核,依「等第」發給不同標準獎金,每年5、6月由行政院長核定前一年度考成後發放,現行制度考成獎金最多2個月。
根據朝野協商共識,國營事業有盈餘才可發績效獎金,但不可超過1.2個月;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績效獎金不得超過1.2個月。
雖然國營事業工會近日造訪立法院及部會,希望績效獎金有轉圜餘地,但立法院院會晚間處理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仍維持朝野協商共識版本,有盈餘才有獎金,且不超過1.2個月。
此外,根據朝野協商共識,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案已協商完成,經4個朝野黨團共同提案簽署,並編列於102年度總預算協商通案決議,各黨團針對這項決議,同意不開臨時會。
立法院院會日前也做出主決議,要求行政院3個月內擬具「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送立法院備查;朝野協商也達成主決議共識,要求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應編列預算,不能併決算處理。
立院決議NCC3月提反媒壟法
立法院院會昨天決議,NCC3月22日前提出反媒體壟斷相關法案;在野黨團呼籲,國會通過法案前,不應通過壹傳媒等媒體併購案。
根據朝野協商決議,針對反媒體壟斷等相關法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月22日前優先提出,立法院則應立即優先審理。
決議內容指出,在野黨團強烈呼籲NCC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相關法案未於立法院通過前,不應通過壹傳媒及所有媒體併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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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