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五口遭詐輕生團購主重判11年 家屬:不符期待
生活新聞中心生活

台中市豐原區王姓一家五口,去年因捲入投資與黃金交易詐騙陷入龐大債務壓力,最終走上絕路。台中地方法院昨(20)日針對全案一審宣判,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得利及恐嚇取財等罪,判處主嫌、綽號李團長的45歲李姓女子有期徒刑11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市豐原區王姓一家五口,去年因捲入投資與黃金交易詐騙陷入龐大債務壓力,最終走上絕路。台中地方法院昨(20)日針對全案一審宣判,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得利及恐嚇取財等罪,判處主嫌、綽號「李團長」的45歲李姓女子有期徒刑11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李女自2019年起經營團購事業,因經營不善積欠債務,陸續向外借款維持資金周轉。2024年間,她透過張姓美容師介紹認識王家成員,並以「團購投資」、「黃金投資」等名義,向被害人宣稱只要投入資金,即可每月穩定獲利10%,藉此吸引投資。
檢方指出,李女利用典型「龐氏騙局」模式,以後期投資人的資金支付前期獲利,實際上並無真實投資運作。她並進一步要求被害人透過信用卡刷卡購買黃金,再由她轉售獲利,承諾代為繳納卡費及提供高額分潤。王家人因初期確實收到部分回款,誤信投資可獲利,陸續投入大量資金。
檢方統計,李女共向王家及其他被害人詐得超過1536萬元,其中王家損失約752萬元。當王家察覺異狀、欲退出投資時,李女則以虛構違約金、傳送恐嚇訊息等方式施壓,甚至要求王家將房產設定抵押向當鋪借款,所得款項大部分仍遭李女取走。
2024年7月2日,王家一家五口因不堪龐大債務與長期心理壓力,最終集體輕生,並留下書信指控遭投資詐騙逼迫,檢方依詐欺、恐嚇取財、違反銀行法及洗錢等罪嫌起訴李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5年以上。
法院審理期間,李女由原先否認犯行,改為全數認罪,坦承僅有約兩成投資款真正用於投資,其餘多用於償還個人債務與日常開銷。合議庭審酌其利用高報酬話術非法吸金,並長期對被害人施以恐嚇與心理壓迫,最終導致王家五口走上絕路,認定犯罪手段惡劣、後果重大。
法院指出,雖然李女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但至今僅與一名告訴人成立調解,未見實質賠償,難認具有真誠悔意,因此依法重判。最終依違反銀行法判刑5年4月,另犯3次詐欺得利罪及恐嚇取財罪,合併執行11年徒刑。
對於判決結果,王家家屬透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表示,原期待司法能還給家人公道,但11年刑度「明顯不符社會期待」。家屬委任律師也認為量刑偏低,後續將請檢方提起上訴。
此外,謝志忠呼籲,詐騙問題已成為重大社會與國安議題,建議修法增訂「詐騙致死」等加重結果犯,以遏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另案涉及的張姓美容師、當鋪業者及相關金流與共犯結構,目前檢方仍持續偵辦中。
【圖片來源:中央社】
根據檢方調查,李女自2019年起經營團購事業,因經營不善積欠債務,陸續向外借款維持資金周轉。2024年間,她透過張姓美容師介紹認識王家成員,並以「團購投資」、「黃金投資」等名義,向被害人宣稱只要投入資金,即可每月穩定獲利10%,藉此吸引投資。
檢方指出,李女利用典型「龐氏騙局」模式,以後期投資人的資金支付前期獲利,實際上並無真實投資運作。她並進一步要求被害人透過信用卡刷卡購買黃金,再由她轉售獲利,承諾代為繳納卡費及提供高額分潤。王家人因初期確實收到部分回款,誤信投資可獲利,陸續投入大量資金。
檢方統計,李女共向王家及其他被害人詐得超過1536萬元,其中王家損失約752萬元。當王家察覺異狀、欲退出投資時,李女則以虛構違約金、傳送恐嚇訊息等方式施壓,甚至要求王家將房產設定抵押向當鋪借款,所得款項大部分仍遭李女取走。
2024年7月2日,王家一家五口因不堪龐大債務與長期心理壓力,最終集體輕生,並留下書信指控遭投資詐騙逼迫,檢方依詐欺、恐嚇取財、違反銀行法及洗錢等罪嫌起訴李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5年以上。
法院審理期間,李女由原先否認犯行,改為全數認罪,坦承僅有約兩成投資款真正用於投資,其餘多用於償還個人債務與日常開銷。合議庭審酌其利用高報酬話術非法吸金,並長期對被害人施以恐嚇與心理壓迫,最終導致王家五口走上絕路,認定犯罪手段惡劣、後果重大。
法院指出,雖然李女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但至今僅與一名告訴人成立調解,未見實質賠償,難認具有真誠悔意,因此依法重判。最終依違反銀行法判刑5年4月,另犯3次詐欺得利罪及恐嚇取財罪,合併執行11年徒刑。
對於判決結果,王家家屬透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表示,原期待司法能還給家人公道,但11年刑度「明顯不符社會期待」。家屬委任律師也認為量刑偏低,後續將請檢方提起上訴。
此外,謝志忠呼籲,詐騙問題已成為重大社會與國安議題,建議修法增訂「詐騙致死」等加重結果犯,以遏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另案涉及的張姓美容師、當鋪業者及相關金流與共犯結構,目前檢方仍持續偵辦中。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