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長張通榮 關說酒駕判1年8個月
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疑雲,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在今(26)日下午4點宣判,全案依縱放人犯及妨害
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疑雲,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在今(26)日下午4點宣判,全案依縱放人犯及妨害公務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今日新聞網報導,地方施政滿意度吊車尾、自稱「混蛋」的基隆市長張通榮,在去年9月14日爆出疑似「關說酒駕」,全案經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起訴;而全案最關鍵證據即在於,基隆市警四分局安樂分駐所值班台後方的監視器,清楚將張通榮疑似關說、咆哮、拍桌的過程全部拍下,進而成為檢察官偵辦時利器。
檢方在起訴時表示,張通榮9月14日晚上9時43分進入分駐所後,隨即要求「是不是可不可以不要用妨害公務來辦?」及「請所長能不能用其他方式處罰她?」結果遭警方以「現在有很多人在看,站在我們執行公務的立場,民眾都在看我們執法的過程…」婉拒,因此張通榮才惱怒抓狂表示,「要怎麼幹,你就去幹!」「既然不願接受市長懇求!沒關係,你們就試試看!你就請調!不要在基隆!」
而且張通榮還嗆,「我就是這麼記恨,沒關係,你就這樣辦,我這樣馬上調你走,我要叫邱局長馬上到這裡來!」甚至用力拍值班台咆哮「安樂所很大!很了不起!」因此引來許多非議。
張通榮:爭取清白
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案遭判刑1年8月。張通榮透過市府發言人李梁表示,對判決遺憾,對全體市民表示歉意,將努力爭取清白。
基隆市府發言人李梁,下午代表張通榮以書面說明張通榮的回應。文中表示,司法必須建立在有具體事實與證據的基礎,張通榮說,當時的出發點並非為一己之私,是為了市民與警方的和諧。
張通榮說,對於基隆地院一審未能判決無罪表示遺憾,將努力爭取清白的機會。對於市民一路的支持,他點滴在心頭,並且對於這一陣子的紛爭,要對全體市民表示道歉。
至於是否要上訴?李梁說,會在接到判決書後,針對判決理由,與律師研究再決定是否上訴。【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