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層再說明:早承認馬放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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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高層再說明:早承認馬放棄綠卡
美國國務院官員今天指出,美國早已承認總統馬英九已放棄在美國的永久居留身分,此事已經結案。美國國務院官

美國國務院官員今天指出,美國早已承認總統馬英九已放棄在美國的永久居留身分,此事已經結案。

美國國務院官員接受媒體詢問壹週刊報導,有關馬總統與美國稅務議題。官員回應指出,美國早已「承認」(Recognize)馬總統已放棄在美國的永久居留身分,此事已經結案。

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已於14日致函駐美代表沈呂巡,說明AIT過去即已知悉馬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這是美方高層再度就此議題提出說明。【中央社】

周玉蔻:沈呂巡薑是老的辣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天在臉書上發文評論道,美國迅速出手證明馬總統綠卡失效,還堅定說明這一爭議已經結案,Case Close。駐美代表沈呂巡薑是老的辣,不負他高中同學元首之所託。

周玉蔻質疑,怪怪的是,中美越之間為了南海主權爭議劍拔弩張之際,美國老大哥出面力挺,支持四面楚歌的馬英九,時機不能不說很敏感。

最後,周玉蔻說,接下來,台、中、美三邊關係如何傾斜,變化?受害台商權益追訴,有沒有人做主?值得緊密觀察。

府出示AIT文件 總統放棄綠卡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天公布AIT發函,內容為「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壹週刊14日報導馬總統將向美國繳稅,李佳霏14日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馬總統綠卡早已失效,如果將來必須向美國政府繳稅,馬總統願辭職。

李佳霏表示,民國97年馬總統競選總統時,已清楚說明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20多年前就放棄、不再使用,早已自動失效,因此絕無可能向美國政府繳稅。

AIT佐證:馬不具美永久居留身分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天說,AIT來函寫得很清楚,「馬總統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

李佳霏下午在總統府再度召開記者會,並出示一份美國在台協會(AIT)致中華民國駐美代表沈呂巡函表示,昨天壹週刊有關捏造事實的惡意報導出刊後,引發爭議與討論,總統府就透過外交部請沈呂巡在美向美方聯繫,希望美方能迅速釐清,因此,對美國政府能迅速釐清此事,宣告這件事情已經結案,「我方表示非常感謝」。

李佳霏表示,AIT的文件就是美方給的答案,也就是馬總統很早就已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

她呼籲,昨天公開批評馬總統是「奇恥大辱」、「國際笑話」等話的在野黨領袖,能鄭重地公開向國人及馬總統道歉,還馬總統一個公道。【中央社】

綠卡已放棄 AIT函全文

沈代表惠鑒:

5月14日所發行的台灣壹週刊引用美國國家稅務局駐北京大使館辦事處的電子郵件,刻意顯示一位名為「Mark Y. J. Ma」的人須向美國繳稅,因而指稱馬英九總統須向美國政府繳稅。壹週刊之文章並將其所謂 「Mark Y. J. Ma」及馬總統須繳稅一節與「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相連結。

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係有關外國金融機構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資訊之通報,該法並不會改變或擴大全球各地須申報所得稅的美國納稅義務人之類別。

國民黨:總統已承諾 蘇謝游也應以政治生命負責

蘋果日報報導,《壹週刊》14日報導馬英九總統須向美國政府報稅,引發民進黨強烈批判,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發新聞稿表示,既然馬總統願以最高道德標準面對此事,聲明若今年7月1日須向美國政府報稅,將立即請辭,國民黨也要求蘇貞昌、謝長廷及游錫?等人也應負起最低道德責任,承諾若馬總統屆時不須向美國政府報稅,也將退出政壇以示負責。

馬:若需向美國繳稅 願辭職負責

七月一日起,美國國稅局(IRS)將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有綠卡的人士追稅,壹週刊報導,馬英九總統的綠卡狀態符合繳稅規定,將創下台灣總統繳稅給美國的首例。馬總統昨天聲明,綠卡已失效,若需向美國繳稅,他願辭職,負所有政治責任。

聯合報報導,美國政府日前通過「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七月一日起IRS將向全球海外美籍、持有綠卡與通過居留測試的人士追稅,被外界稱為「肥咖條款」。

壹週刊昨報導,以馬總統的綠卡資料向IRS駐北京辦事處查證,符合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需報稅。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前主席游錫?和謝長廷昨批評馬總統向美國繳稅,是奇恥大辱、國際笑話。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14日表示,馬總統的綠卡早已失效,絕無可能向美國政府報稅,此事七月一日就會見真章;若馬總統需向美國繳稅,願意辭職負所有政治責任。若事實證明馬總統綠卡已失效,故無須向美國繳稅,那就請蘇、游、謝公開承諾將來願意向國人與馬總統道歉,並負起一切的政治與法律責任,還給馬總統公道;壹週刊也應為惡意誤導大眾的報導內容,負所有的法律責任。

她指出,馬總統二○○八年競選時已清楚說明,在美國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廿多年前就放棄,早已自動失效。馬總統之後多次前往美國,都是使用非移民簽證,當時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包道格也公開說明,只要離開美國一年內未再使用,綠卡就失效。

李佳霏也表示,馬總統當年申請綠卡的英文名是「Ying—jeou Ma」,壹週刊向IRS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詢的是「Mark Y.J. Ma」,並指馬現於北京任職一年;馬總統是一九五○年七月十三日出生,壹週刊則指為「一九五○年七月十二日」。

知情人士表示,壹週刊錯誤百出,甚至假冒元首名義,府方不排除依法界建議,追究偽造文書的法律責任。

壹週刊:馬總統何不親自向美國稅局求證

《壹週刊》報導總統馬英九因為曾持有綠卡要向美國政府繳稅,但美國在台協會(AIT)發言人金明表示,「我們在北京同事的消息來源,綜合來說不是針對馬總統的情況」。《壹週刊》社長裴偉說,當初記者是以一個通案的模式,用馬總統的情形,去詢問美國國稅局(IRS)在北京的辦事處,如果符合這些資格,是否要繳稅,獲得對方回應指需要。

蘋果日報報導,裴偉說,沒有假冒總統的問題,至於通案的內容,是馬總統當初選舉提供的資訊,也沒提供完整的社會安全碼。至於府方說馬從來沒在北京任職,《壹週刊》求證過程有誤,裴偉說,文件中是「vacation」,說記者持有綠卡在北京度假,不是說在北京「position」工作,府方法界人士看錯英文單字,記者沒有造假。

裴偉說,就算綠卡失效,還是有稅籍的問題,馬總統何不真的用自己的美國社會安全碼和英文姓名向IRS尋問是否要繳稅,就可以真相大白,不要等對方主動來追稅,且7月1日是美國政府要求各國金融機構開始提供資料,若要追稅,也是之後的事情。

馬總統被爆要向美繳稅 AIT打槍:不是馬

《壹週刊》向美國國稅局(IRS)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詢後,報導總統馬英九持有美國綠卡未失效,要向美國政府繳稅;此說法遭到美國在台協會(AIT)發言人金明打槍;金明表示,「我們在北京同事的消息來源,綜合來說不是針對馬總統的情況」;綠卡失效有很多方式,一年之內未入境美國或多年之內未入境美國,每個人狀況不同,可是綠卡不用的話,就會被註銷;但是否註銷自有本人才知道。

金明重申,根據美國法律,AIT不會討論個人的簽證與移民近況;「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俗稱「肥咖條款」)並沒有改變現行美國稅法,而是強化;金明指出,美國國民、持有美國綠卡者在美國與海外收入、外國人在美國有收入者都要繳稅,而如果是外國人,在美國沒有一定收入,可能「沒有美國法律(適用)的情況」。

馬綠卡有效 蘇貞昌:有廉恥心就立刻下台

針對總統馬英九綠卡遭美方國稅局認定仍有效,民進黨主席蘇貞昌14日下午重批,馬對國人不老實,如果還有廉恥心,對國人、對總統職位還有責任感,就該立即下台。

風傳媒報導,民進黨下午中常會,面對媒體相關詢問,蘇貞昌說,我們的總統向美國繳稅 ,是國人難以接受的奇恥大辱, 既然總統要向別人繳稅 ,這證明總統對國人不老實。蘇轟馬運用種種脫詞在選舉中迴避有綠卡還有效的事實 ,但現在事證明白 ,「 他既然還要向美國繳稅 ,如果他還有廉恥心的話 ,對國人、對總統職位還有責任感的話 ,他應該即刻下台。」 

對美方認為馬英九綠卡還有效,前行政院長游錫?除酸這是另類台灣之光,騙很大,也問「6年前舉手宣誓時,你(馬)不會良心不安嗎?」

民進黨痛批馬欺騙國人,要馬親自解釋綠卡風暴

針對週刊報導,指根據美國IRS回函,馬英九總統綠卡仍有效,需向美國政府報稅,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昭燮、發言人林俊憲14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痛批馬欺騙國人,還有臉當總統嗎?吳、林更要求馬應親自出來,講清楚,說明白,對府方發新聞稿,指馬不會去繳稅,吳也警告,對美國政府而言,逃漏稅是嚴重的事情,「美國的國稅局是不會放過你的」,沒繳稅是會被通緝、被逮。

當年和馬競選總統,發動綠卡質疑攻勢的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上午也在臉書貼文「2008年我和馬英九競選時,我問馬英九是否持有美國綠卡,他先答無,後改口說已經失效而脫身...最近美國稅法修改,持有綠卡者可查是否有效,應報稅,週刊報導查詢結果是有效。唉!這六年台灣人民的苦白受了。」

吳昭燮說,週刊報導是依據美國國稅局回函,清楚說明馬需向美國繳納稅款,台灣總統要向其他國家總統繳稅,這是國際級大笑話,民進黨要問「馬總統,當你接到國稅局的通知書時,你到底要不要繳稅?」馬總統曾多次說綠卡自動失效,包括在美國申請簽證就會自動失效,但美國綠上要失效只有3個原則,包括書面申請放棄、美行政部門判定終止效期、經美國聯邦法院判決終止,但馬所說的「自動失效」顯然未生效。

吳昭燮也舉前外交部長歐鴻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高朗、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等多位馬政府官員為例,質疑為何這些人綠卡失效,都是透過申請,但馬卻是能聲稱是自動失效?吳強調,馬作為國家總統,對是否擁有綠卡、效用總是說不清處講不明白,現在又被美國國稅局掀開要繳稅,馬已經讓國家蒙羞,這事情存在太多疑點,要親自出來面對,不能只靠傳真或新聞稿說明

林俊憲則痛批,「馬英九一路走來,始終騙到底!UCCU (你看看你)!」,林嗆這種說謊、白賊的總統應該要下台,馬欺騙人民的期待,還有臉當總統嗎?國民黨今有中常會,馬英九一定會出面,民進黨呼籲馬不要再躲了,出來面對這個問題,向人民說清楚!

府:總統不可能向美報稅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天說,總統馬英九綠卡早已失效,因此絕無可能向美國政府報稅。

針對壹週刊今天刊載馬總統曾擁有綠卡的報導,李佳霏上午表示,民國97年馬總統競選總統時,已清楚說明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20多年前就放棄、不再使用,早已自動失效。

她說,馬總統之後多次前往美國,都是使用非移民簽證,當時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也公開說明,只要離開美國1年內未再使用,綠卡就失效。

週刊冒元首 府不排除依法究責

知情人士今天說,週刊報導總統馬英九要向美國報稅,查證程序卻錯誤百出,甚至假冒元首名義,府方不排除依法界建議追究法律責任。

針對壹週刊今天刊載馬總統曾擁有綠卡的報導,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天說,馬總統綠卡早已失效,因此絕無可能向美國政府報稅。

知情人士表示,據了解,馬總統當年申請綠卡的英文名字是使用「Ying-jeou Ma」, 並非壹週刊所據以向美國國稅局(IRS)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詢的「Mark Y.J. Ma」;馬總統也未如查詢函所述,現在正於北京任職1年。

此外,知情人士說,馬總統的出生年月日為1950年7月13日,該週刊的去信則指為「1950/07/12」。因此,壹週刊的查證程序錯誤百出,可靠性與正確性令人存疑。

法界人士另表示,壹週刊記者以假冒元首名義,以「My name is Mark Y. J. Ma, and now I have one year position in Beijing,……」向IRS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詢當事人資訊,顯已涉及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

對法界人士的建議,府方表示不排除追究法律責任。

官員也說,由IRS北京辦事處回函可得知,該機構是以一般原則性的內容來回覆查詢,並非對「Mark Y. J. Ma」的個人身分做資料查核,之後再據以回覆,因此,週刊內容刻意誤導,令人遺憾。【中央社】

美向馬英九追稅 台灣總統要向美國納稅?


蘋果日報報導,根據美國制定的「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今年7月1日起,美國國稅局(IRS)將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有綠卡的人士追稅。《壹週刊》以馬英九的綠卡資料,向IRS駐北京辦事處查證,收到回信證實:「馬英九綠卡狀態符合肥咖條款,需向IRS報稅,並提交外國帳戶供查。」

今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為查證馬英九的綠卡身分是否符合美國國稅局的查稅對象,《壹週刊》12日以馬英九的資料,去信美國稅局有電子郵件服務的駐北京及巴黎辦事處詢問。13日就收到IRS北京辦事處證實:「YES,馬英九綠卡狀態符合肥咖條款,需報稅,並提交外國帳戶供查證。」回函並強調:「只要持有美國綠卡,即使到期,也不意味不再是需納稅的美國住民。」即使馬英九現在想放棄綠卡,也必須繳一筆「棄籍稅」。也就是說,不論馬英九要不要理會他的綠卡問題,他該向美國政府報稅幾乎是確定的。中華民國做為一個主權國家,元首竟要向另個國家納稅,實在有辱國格。

政壇人士認為,馬英九原本可能盤算,總統最多做8年,綠卡問題混一下就可落幕;沒想到在他做到第6年時,美國大查稅,他的綠卡並未以書面形式正式放棄,因此被迫攤在國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