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涉測試自製噴火槍 士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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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涉測試自製噴火槍 士院裁定羈押禁見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因在社群平台發布測試自製噴火裝置影片。士林地檢署日前指揮警方搜索住處後,查扣噴火裝置、改造槍枝、模擬槍及毒品等物,認定涉犯多項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孫安佐羈押禁見2個月。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因在社群平台發布測試自製噴火裝置影片。士林地檢署日前指揮警方搜索住處後,查扣噴火裝置、改造槍枝、模擬槍及毒品等物,認定涉犯多項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孫安佐羈押禁見2個月。

士林地檢署指出,日前網路流傳一段民眾於溪畔測試噴火裝置影片,由於畫面具危險性,且疑似刻意散布,已嚴重影響社會安寧與公共秩序,因此於16日指揮警方搜索孫安佐及陳姓男子住處,並拘提2人到案。

檢警搜索時,查扣肩負式噴火裝置、輸油管、工業用可燃氣體鋼製安全儲存罐、改裝散彈槍、模擬槍及大麻等證物。其中警方初步認定改造霰彈槍具擊發能力,後續已送刑事局進一步鑑定是否具殺傷力。

檢方認為,孫安佐涉嫌刑法恐嚇公眾、放火未遂、以他法致生陸路往來危險,以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本案仍處偵查階段,尚有相關證人及共犯未到案,考量現今通訊聯繫便利,若未羈押禁見,恐有串證及滅證風險,且難以透過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防範,因此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

至於涉案的陳姓男子,檢方認定其涉犯恐嚇公眾、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以及施用、持有第二級毒品等罪嫌,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事件延燒後,孫安佐母親狄鶯在直播中情緒潰堤,數度落淚表示「安佐不是壞孩子」,並自責身為公眾人物讓兒子長期承受輿論壓力。對於案件進展,孫安佐父親孫鵬則低調回應外界關心,僅簡短表示「謝謝」,未進一步說明。

此外,曾擔任孫安佐經紀人的陳昱中,也於交保後宣布辭去經紀人職務,坦言自己已無法完全控制或約束孫安佐的行為,但強調並非刻意切割關係,仍將對方視為朋友與家人。

資深媒體人楊月娥與網紅「廣告小妹」也針對孫安佐事件發表看法。楊月娥在社群平台感嘆,孩子成年後,父母往往「不給問、不給管、不給說」,形容子女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看到狄鶯在直播中情緒潰堤,直言身為母親「除了搖頭憐惜,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而「廣告小妹」認為問題不只是「慈母多敗兒」,而是父母過度將管教責任「外包」,缺乏真正面對孩子需求與溝通。她指出,孫安佐從小對武器展現高度興趣,但父母在感受到孩子難以控制後,傾向將其送往外地或交由他人管理,才逐漸衍生後續爭議。

警方與檢方提醒,任何涉及改造武器、危險裝置及違禁物品之行為,均可能觸犯刑責,民眾切勿模仿或從事危害公共安全行為。

※ 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