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台灣共識”可稱為“中國關係法”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出訪美國提到,'台灣共識'若有必要可以立法。前考試院長、'台灣國家聯盟'總召姚嘉文接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出訪美國提到,“台灣共識”若有必要可以立法。前考試院長、“台灣國家聯盟”總召姚嘉文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表示,蔡英文提到“台灣共識”要立法是認為,兩岸關係牽涉到全民和“國家利益”不能草率,蔡的用意在於充分討論後形成共識。
他認為,蔡所提“台灣共識”立法類似台灣和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主要針對中國政策,可將“台灣共識”稱為“中國關係法”。
姚嘉文1938出生,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法律學院研究。曾任考試院院長”、民進黨第二屆主席、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立法委員。1979年因美麗島事件被捕,判刑12年;1988年民進黨黨主席任內,民進黨全代會通過“台灣主權獨立案”;1989年提出“台灣新憲法”架構;1992年加入謝長廷籌組的“福利國連線”,同年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
姚嘉文表示,蔡英文是他的學生,蔡應該是按照法律的思維去思考,“大家普遍可以接受就是法律”,才會提出“台灣共識”可以立法討論。
他認為,台灣和中國大陸的關係只有YES或NO,沒有模糊空間。而立法需要長時間和廣泛討論、讓各方面意見都能呈現,不是只有立委做決定,要讓社會形成意見是需要比較長的時間,他覺得“台灣共識”的立法過程很重要,要讓台灣社會上,各面向都能表達意見,不是“總統”說了算!
至於“台灣共識”立法是否涉及憲法層級,姚嘉文表示,這主要是對外關係的一個法律,並非內部關係的憲法。他說,台灣雖要對中國大陸敬而遠之,但台灣和中國大陸是鄰居,很多關係避免不了,兩者之間很特別,像是語言和文化等,如果有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法律為基礎,大家會比較清楚對中國大陸的政策是什麼。
不過,姚嘉文說,台灣政治立場很鮮明、藍綠對立嚴重,要形成對中國大陸政策的共識、甚至立法,需要一段不算短的過程,也不可能由一個人短時間就匆促決定。
姚嘉文表示,中華民國就是台澎金馬,和中國大陸認為的“中華民國”是不同的,共產黨認為的中華民國在1949年,最多1971年就消失了,現在中華民國和共產黨認為的中華民國已經不一樣了。他進一步舉例說,就像三國時代,劉備在四川建立一個國家叫做蜀漢,但是劉備不叫蜀漢而稱漢,自認為和劉邦建立的漢朝一樣,那時因劉邦的國家已不在,沒人和他計較,因此沒有爭執。但之後史學家司馬光,在編《資治通鑑》時就把蜀漢歸為一個朝代,和劉邦建立的漢朝沒有隸屬關係。
本土社團最近為紀念舊金山和約60周年,舉行許多活動,是否要蔡英文納為政見,姚嘉文說,他們和蔡陣營溝通過,蔡承諾不會說出和民進黨立場違背的發言,但民進黨要怎麼選舉,以什麼標語為主調,他們並不介入。
陳水扁和蔡英文兩岸論述有何不同?姚嘉文表示,他們都還是秉持民進黨主要立場,蔡英文立場比較不同的是,她必須要某種程度上,繼承馬英九已經承認的兩岸現實,進一步去處理、推動,或是取消已經建立的兩岸關係,但扁執政沒有這個問題,扁都是延續李登輝執政。
但他也說,陳水扁對民進黨來說也是小弟,總統立場不代表民進黨立場,扁只是行政上的領袖,政治上不一定是他們的領袖,民進黨在獨立、民主運動上,有他們自己的立場。
【中評社 / 記者 黃筱筠專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