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面對ECFA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已滿周年,回顧自2009年初以來攸關此一倡議的紛爭,無論是贊成或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已滿周年,回顧自2009年初以來攸關此一倡議的紛爭,無論是贊成或反對者其實都不乏宏觀角度,但也因各有所本而很難彼此說服。
前者包括以ECFA作為兩岸和解表徵、為制度化協商建立灘頭堡、推進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得以跟快速成長中的中國市場有效掛鉤,以及「有助於」台灣跟重要經貿夥伴洽簽FTA(Free Trade Agreement,自由貿易協定),進而突破被區域主義邊緣化的困境等。
新貿易環境已成形
至於反方論述主要則有ECFA將造成台灣經濟過度依賴中國、對弱勢產業與就業衝擊過大、加速產業外移(尤其是在台灣跟重要經貿夥伴簽署FTA未獲充分保證下,更加確定台灣以中國為核心的邊陲角色),以及兩岸經貿關係貿然遠離WTO多邊體系等。甚至也有以ECFA的正當性不足而呼籲緩簽或訴諸公投的努力。
正反意見其實也反映出,台灣內部面對國際經貿環境變遷與兩岸關係究竟如何歸類的不同主張。
惟ECFA已成既定事實,除非發生重大的「情事變更」(尤其是北京因素),否則新的貿易環境與期待已經形成,尤其是對涉及早收清單的部分產業更是如此,相當程度業已改變布局並投下難以回復的「沉沒成本」(sunk costs),各方對這些經濟秩序都必須予以尊重,特別是台灣方面這邊使用「終止條款」(ECFA第16條)的機率應該不大。
就北京而言,今年3月中國「兩會」通過「十二五」規劃綱要,作為中國從2011至 2015年最重要的施政行動綱領。其中特別針對ECFA與兩岸其他協議,強調未來5年將「積極落實」;至於經濟合作領域,也具體規劃要「促進兩岸雙向投資,加強新興產業和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合作」。由於「十二五」的施行期間橫跨2012年台灣總統大選及2013年中國權力轉移,其在兩岸關係專章中所談及的政策方向,理當具有延續性。
最近中方與台灣部分媒體開始「人造恐慌」,刻意暗指台灣政局變化將讓江陳會所簽署,包括ECFA在內15項協議因而回到原點。事實上,ECFA文本或文義上並無「九二共識」等政治前提。退一步言,即使沒有ECFA,兩岸經貿往來仍然有始自2002年以來的多邊架構可資利用,起碼還維持WTO的最惠國待遇關係,絕非「本來無一物」,一切都將歸零,而這也是多邊架構的保險功能。
簽FTA中和傾中幅度
就在去年6月29日兩岸簽署ECFA的前夕,馬英九總統跟國人作了兩項政治承諾,包括對外突破台灣被區域主義孤立的困境,因為ECFA將「有助於」台灣跟其他重要經貿夥伴洽簽FTA,以及一定會把ECFA向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貿易組織)通報,避免兩岸事務偏離國際規範。
面對外界質疑這兩項政治承諾究竟何時才能夠達成,官方的標準回應都是「盡速完成」。雖然個人對此項承諾不表樂觀,但也希望自己研判錯誤,畢竟台灣如果真能跟其他重要經貿夥伴簽署FTA,因ECFA所額外產生的經貿向中國過度傾斜問題,即能獲得稍解。邏輯上,眾多雙邊協定的累積效果也就類似於多邊架構,而會反對台灣與中國一同加入WTO此一多邊經貿架構的人應該是少之又少。
總的來說,只要台灣能與更多國家洽簽FTA,透過雙邊關係的累積以中和ECFA的向中傾斜幅度(亦即實質恢復多邊架構),並讓ECFA在內容與通報過程嚴守WTO多邊規範,則ECFA將不致限縮台灣的其他選項,甚至左右最終選擇,如此一來,ECFA紛爭才能因獲得更多共識而逐漸消解。
(洪財隆)作者為清華大學中國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94925/IssueID/201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