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三讀通過

政治新聞中心政治
法官法三讀通過
法官法14日晚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協會表示,在人民對司法信心跌入谷底的時機通過法官法,更讓身為法官

法官法14日晚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協會表示,在人民對司法信心跌入谷底的時機通過法官法,更讓身為法官的他們戒慎恐懼。


法官協會指出,自民國84年成立以來,就積極參與法官法的立法和推動,雖通過部分條文與原期待略有出入,但仍予尊重。對於法官法終於通過立法,認為法官的責任反而加重了。


法官協會表示,法官法一方面強調法官的自律自治,另方面也建立了全民所關注的退場機制,即法官評鑑與職務法庭制度的建立,這些制度督促法官應該要謹慎忠勤、迅速、妥適的進行訴訟程序,並做出公正判決。


法官協會說,如果法官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的情節重大時,職務法庭最重可以做出免除法官職務的懲戒處分。所以法官法的通過,不僅涉及法官的身分保障及退場機制問題,其實也攸關人民訴訟權益的保障。


立法院院會14日三讀通過法官法,司法院長賴浩敏(前右)晚間前往立法院向立法院長王金平(前左)握手致意。


三讀通過法官法,法界人士有人肯定建立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機制,可解決官官相護的問題,也有人擔心會影響法官獨立審判空間,感嘆「乾脆轉去當律師算了」。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官法,法條中包括建立不適任法官的淘汰機制,未來法官評鑑將引進外部成員入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及法官評鑑委員會,並由司法院成立的「職務法庭」懲戒失職或不適任法官。

1名北院的法官表示,原本人事審議委員會都是法官,「只會從法官角度看事情」,且法官界很重視倫理、期別、年資等,根本不敢動有問題的法官,甚至有些擔任委員的法官也不知道同事開庭狀況如何,有了外部人士進來後,可以監督制衡不適任法官。

另1名法官表示,司法官風紀問題甚囂塵上,外部機制進入監督一定免不了,但是未來法官法運作後,人審會的權力到底會不會干預法官獨立審判,或因民意反彈而評議法官對個案的法律見解等,屆時會讓法官「進退維谷」,只好被民粹牽著走。

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甚至還有人反諷,「乾脆通通轉去當律師算了」。法界人士指出,法官待遇不比律師好,工作量重,會當法官為的就是有擁有獨立審判空間,未來若還要接受法官評鑑委員會監督,那誰還要當法官呢?

1名基層檢察官指出,曾經有法官偷同事的電磁爐,被檢察官提起公訴,日後委員會完全沒有給予懲戒。因為委員會都是「關起門來審理」,才會發生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請辭,痛批法官官官相護的事件,未來有評鑑機制後,應可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檢察官表示,樂見法官法草案三讀通過,「做錯事」就應該有外部評鑑機制來審核,檢察官做錯事馬上就有法務部、檢察長等給予記過、處分,但法官人審會是彼此選出來的,根本不會監督自己人。

也有法界人士指出,淘汰機制約束法官、檢察官,其實以前也有類似的評鑑制度、公務員懲戒規定等,未來不好的法官、檢察官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是否能真有魄力遏阻不良法官、解決官官相護問題,成效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