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保護令 恐怖情人車站持刀傷前女友母女 檢殺人未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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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不顧前女友黃女聲請保護令,今年7月間到台鐵豐原車站阻擾黃女搭車,因不滿同行的黃母阻擋,竟持刀砍傷對方,警方到場將黃男逮捕,中檢偵辦後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台中豐原車站7月24日傍晚發生一起攻擊事件。28歲黃姓男子不顧法院保護令,尾隨前女友黃姓女子與其母親,於車站剪票口前發生激烈衝突,過程中持水果刀刺向黃母頸部並劃傷黃女,所幸2人經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將黃男壓制逮捕,全案檢方火速偵辦,依殺人未遂等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指出,黃男與黃女曾有同居關係,因相處不睦分手後,黃女返回北部與母親同住,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黃男騷擾。然而,黃男並未遵守。今年7月24日,他得知黃女與母親南下台中探親及產檢,遂一路跟隨,並多次透過電話與訊息糾纏。
當日下午,黃女與母親結束產檢後,準備前往台鐵豐原車站搭車北返,黃男隨即現身大廳要求黃女留下。遭到拒絕後,他情緒失控,與黃母發生口角衝突,甚至扯斷黃母包包,並從背包中取出水果刀,朝黃母頸部連續刺擊,黃女試圖阻擋時也遭劃傷。隨後黃母奮力將刀折斷並奔向車站辦公室求援。鐵路警察趕抵現場,查扣斷裂刀具及另一把小刀,並將黃男逮捕。
台中地檢署指出,黃母頸部留下撕裂傷,黃女手部亦有開放性傷口,所幸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檢方依證人供述與查扣物證,認定黃男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重大,且曾因多項前科於去年10月服刑期滿,屬於累犯,依法應加重其刑。檢方先向法院聲押並獲准,隨即在不到一個月內偵結,正式提起公訴。
檢方呼籲,民眾如遭受威脅或騷擾應立即報警並善用保護令,同時強調司法機關將嚴正打擊違反保護令及家庭暴力案件,以保障被害人安全。
關心您:若您或您身邊的人正遭遇家暴、騷擾或親密關係暴力,請勇敢求助:
家暴保護專線:113
報警專線:110
反霸凌專線:1953
生命無價,請即刻尋求協助,遠離暴力,守護自己與所愛之人。
【圖片來源:中央社(翻攝照片)】
檢警調查指出,黃男與黃女曾有同居關係,因相處不睦分手後,黃女返回北部與母親同住,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黃男騷擾。然而,黃男並未遵守。今年7月24日,他得知黃女與母親南下台中探親及產檢,遂一路跟隨,並多次透過電話與訊息糾纏。
當日下午,黃女與母親結束產檢後,準備前往台鐵豐原車站搭車北返,黃男隨即現身大廳要求黃女留下。遭到拒絕後,他情緒失控,與黃母發生口角衝突,甚至扯斷黃母包包,並從背包中取出水果刀,朝黃母頸部連續刺擊,黃女試圖阻擋時也遭劃傷。隨後黃母奮力將刀折斷並奔向車站辦公室求援。鐵路警察趕抵現場,查扣斷裂刀具及另一把小刀,並將黃男逮捕。
台中地檢署指出,黃母頸部留下撕裂傷,黃女手部亦有開放性傷口,所幸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檢方依證人供述與查扣物證,認定黃男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重大,且曾因多項前科於去年10月服刑期滿,屬於累犯,依法應加重其刑。檢方先向法院聲押並獲准,隨即在不到一個月內偵結,正式提起公訴。
檢方呼籲,民眾如遭受威脅或騷擾應立即報警並善用保護令,同時強調司法機關將嚴正打擊違反保護令及家庭暴力案件,以保障被害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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