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盟社工上銬移送惹議 北檢:拘提方式由警方審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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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虐死案涉案女社工遭上銬惹議,北檢今天指出,檢察官簽發拘票給警方,至於警方拘提的時機及方式(包括是否使用戒具等)是由警方審酌現場狀況而定,是否有檢討必要宜由警方說明。警政署要求北市警方檢討策進。台北市警察局表示,未符比例原則,且解送過程應避免手銬暴露,帶隊偵查隊長疏忽將申誡1次。
據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臉書消息,針對近日重大虐童案,本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發表以下四點聲明:
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
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
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
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
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
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
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
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
據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臉書消息,三月,是國際社工月,一件兒虐致死案,卻讓在第一線提供服務的社工被上銬肉搜,實在很諷刺!
媒體大幅報導,所有相關、不相關的人在這時候都挾正義熱血之姿,成為兒童保護的專家。兒童被虐致死,應該大力譴責是施虐暴行的加害人,應該檢視的是服務組織是否提供足夠的專業督導與清楚的服務管理流程,讓第一線社工有足夠的資源與支持。但輿論關注後,卻是讓第一線服務的社工被肉搜、孤單地被上銬、被媒體詢問。這讓所有社工人員情何以堪,到底還要不要繼續這一條艱辛又充滿風險的社工路。
每一次事件發生之後,最後檢討的策進作為永遠都是「增加訪視頻率」、「增加社工人力」、「提升社工專業敏感度」,似乎社工只要更努力、更有敏感度,這社會就平安幸福。但是家庭關係的複雜、人類身心靈的脆弱與混亂、施暴者的偽裝良善與配合,國家社會紛擾糟亂,任誰都無法保證只要社工增加訪視頻率、有非常高的專業敏感度,家庭就會一輩子平安無事。為什麼每當有兒童被虐致死事件,社工個人或社工制度、社會安全網永遠都是第一個被檢討的眾矢之的。
保母虐童致死案,引起輿論關注,也讓所有兒童保護社工對施暴者的暴行感到憤怒,沒有一個社工願意看見自己服務的孩子生命隕落。由於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望社會還給社工專業應有的尊重。惟本案主責社工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時,依媒體報導有對該名社工上銬,若依「刑事訴訟法」第89-1 條、「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與第7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0條以及「警察機關拘捕留置人犯使用警銬應行注意要點」之第3點與第4點等對警銬之使用相關規定,該主責社工似無適用使用警銬之狀況,但仍被上銬移送。此舉無疑對尚未確定罪責之主責社工是一大衝擊與壓力。亦讓輿論更無法站在「無罪推定原則」的基礎來對待本案。
最後公會要呼籲,社會工作是需要高度團隊合作,所有社工所在的團體,都應檢視如何提供社工在服務的過程中更完善的專業資源與支持。也建議中央政策要去思考如何協助社工可以在一個被支持、友善對待的系統環境中執行服務,能力所及也請協助社工們站在最前線,幫助民代諸公們更理解社工專業,社工需要溫暖的支持,也需要理性的論述,才能好好培養跟深耕專業。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
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
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
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
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
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
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
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
據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臉書消息,三月,是國際社工月,一件兒虐致死案,卻讓在第一線提供服務的社工被上銬肉搜,實在很諷刺!
媒體大幅報導,所有相關、不相關的人在這時候都挾正義熱血之姿,成為兒童保護的專家。兒童被虐致死,應該大力譴責是施虐暴行的加害人,應該檢視的是服務組織是否提供足夠的專業督導與清楚的服務管理流程,讓第一線社工有足夠的資源與支持。但輿論關注後,卻是讓第一線服務的社工被肉搜、孤單地被上銬、被媒體詢問。這讓所有社工人員情何以堪,到底還要不要繼續這一條艱辛又充滿風險的社工路。
每一次事件發生之後,最後檢討的策進作為永遠都是「增加訪視頻率」、「增加社工人力」、「提升社工專業敏感度」,似乎社工只要更努力、更有敏感度,這社會就平安幸福。但是家庭關係的複雜、人類身心靈的脆弱與混亂、施暴者的偽裝良善與配合,國家社會紛擾糟亂,任誰都無法保證只要社工增加訪視頻率、有非常高的專業敏感度,家庭就會一輩子平安無事。為什麼每當有兒童被虐致死事件,社工個人或社工制度、社會安全網永遠都是第一個被檢討的眾矢之的。
保母虐童致死案,引起輿論關注,也讓所有兒童保護社工對施暴者的暴行感到憤怒,沒有一個社工願意看見自己服務的孩子生命隕落。由於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望社會還給社工專業應有的尊重。惟本案主責社工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時,依媒體報導有對該名社工上銬,若依「刑事訴訟法」第89-1 條、「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與第7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0條以及「警察機關拘捕留置人犯使用警銬應行注意要點」之第3點與第4點等對警銬之使用相關規定,該主責社工似無適用使用警銬之狀況,但仍被上銬移送。此舉無疑對尚未確定罪責之主責社工是一大衝擊與壓力。亦讓輿論更無法站在「無罪推定原則」的基礎來對待本案。
最後公會要呼籲,社會工作是需要高度團隊合作,所有社工所在的團體,都應檢視如何提供社工在服務的過程中更完善的專業資源與支持。也建議中央政策要去思考如何協助社工可以在一個被支持、友善對待的系統環境中執行服務,能力所及也請協助社工們站在最前線,幫助民代諸公們更理解社工專業,社工需要溫暖的支持,也需要理性的論述,才能好好培養跟深耕專業。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