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 扁更審判無罪
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的妹妹陳秀琴今天中午由台北市議員江志銘陪同,前往北監探扁,針對高院更一審宣判,扁
陳水扁:對判決感到欣慰
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的妹妹陳秀琴今天中午由台北市議員江志銘陪同,前往北監探扁,針對高院更一審宣判,扁國務費貪污部分改判無罪,江志銘表示扁的心情不錯,他轉述、陳水扁表示,對這項判決感到欣慰,謝謝大家關心,判決部分請律師說明。
更審判無罪
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費、南港、洗錢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6日)更一審宣判。扁被控國務費案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其他部分判應執行刑2年8月。妻子吳淑珍判應執行刑11年6月。
高院更一審認定扁、珍在國務機要費案的貪污部分無罪,但合議庭分別依偽造文書罪判扁、珍1年8月徒刑,減刑為10月徒刑;洗錢案部分,扁、珍分別被判2年徒刑。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案被依圖利罪判9年徒刑。
合議庭訂定陳水扁應執行刑為2年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吳淑珍應執行刑11年6月,併科罰金22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因分別在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陳敏薰涉買官案等被控貪污、洗錢,扁、珍一審時分別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時改判2人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
最高法院去年11月間將龍潭案、陳敏薰涉買官案判扁、珍17年6月徒刑定讞,將國務費、南港、洗錢等案發回更審。
邱毅:法官將靈魂給了魔鬼
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一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進行更一審的宣判,沒想到扁意外獲得無罪的判決,國民黨立委邱毅在第一時間掌握消息,以“非常震驚”形容他的心情,他強調,這起案子是扁家貪污案中最明確、最鐵證如山的案子,當時會發回更審是因為判太輕了,怎麼最後會無罪呢?“法官已經將靈魂交給了魔鬼!”
聽到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被判無罪,邱毅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禁不住心中的氣憤,他指出,這個案子當初是由他所舉發,當時上千張的發票由他交給了檢察官陳瑞仁,當時,扁家用假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還用SOGO禮券以一魚好多吃的方式詐領,並挪用做私人的用途,當時發回更審是因為判太輕了,怎麼更一審會判無罪,“這法界,陳水扁的暗樁太多了吧!”
邱毅直嘆“落差太大了!”他強調,如果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無罪,如果拿假發票領國務機要費,這不叫貪污,那麼所有在監獄中,因為貪污罪而被關的公務員都可以申請出獄了,不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嗎?怎麼現在是扁家犯法,全民同罪嗎?法官已經將靈魂交給魔鬼了!
特偵組要上訴
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貪污更審大逆轉,合議庭上午判決陳水扁、吳淑珍貪污部分無罪,只論其偽造文書罪。
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表示,國務費案從一審無期徒刑到二審20年徒刑再到更審時變為無罪,“判決落差太大”,將在收受判決後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