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試析新型全球治理體系的構建及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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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化、多極化的深入發展,國際力量格局發生的巨大變化,全球治理領域也面臨著重新洗牌的局面: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積極在“攻”,要求改變西方“單邊”壟斷、操縱的舊體系、舊制度;傳統發達國家竭力在“守”,力圖守住二戰以來對其有利的全球體系與制度,維護以美國主導的、少數發達國家及組織支撐、配合的傳統型國際體系。圍繞未來全球治理體系及規則的制定,主要發達國家與主要發展中國家形成明顯的兩大陣營。在全球治理問題上不再是單邊的傳統型,而是由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共同參與、合作、競爭、對抗的新型治理體系與制度的雛形日趨顯現。
一、傳統全球治理體系運作失靈
(一)美國主導的國際體系及其片面性
二戰以後的國際治理體系,包括政治、經濟、軍事等領域,主要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建立的。新自由主義主要學者基歐漢雖然認為霸權國衰退之後國際制度仍會存在、仍會起到重要作用,但他認為戰後的國際制度是在美國的霸權體系中產生的,初始時是由於美國國家權力才得以實施的。[1]美國學者米爾納認為,國際制度和國家制度沒有本質的區別,制度的作用主要取決於制度的合法性。[2]美國在戰後一直在力圖使一系列以美國為主建立起來的國際制度具有更高的合法性,目的是加強國際制度的權威性和可行性。美國設計並主導了戰後國際機制的構建,建立了聯合國、北約等政治、安全機制以及以美元為核心的世界經濟、金融體系。
美國主導的國際制度至少呈現出以下三個片面性:第一,美國通過操縱各種國際、地區組織為其利益服務,以單邊、強迫、片面方式治理和領導世界,即所謂“美國利堅治下的和平”。第二,美國等少數西方國家通過把持國際制度中的話語權,以及擁有的充足資金和科技優勢,統治世界絕大多數國家,迫使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處於服從和受制狀態。在歐洲和北美國生活的人口僅占全球總人口的大約七分之一,但創造的財富卻占三分之二,而且擁有全世界三分之二的武器,投入了全球三分之二以上的科研經費。“西方霸權是世界歷史上最大的非對稱性現象之一”。[3]第三,科技、經濟及軍事優勢地位造就出西方的“種族優越性”和“救世主”意識,自認為可以在世界上橫行霸道,為所欲為,強行推行“民主”、“自由”、人權等西方價值觀、民主體系以及資本主義發展模式。
(二)全球化推動全球治理體系的演變
在20世紀末期,在科技不斷創新的條件下,世界生產力的加速發展造就了以經濟全球化為標誌的整體發展趨勢,儘管局部性戰爭、戰爭意識和冷戰思維依然存在,但全球化取代了傳統意義上的戰爭手段,成為世界格局以及全球治理體系發生重大演變的主要推手。
首先,在體系上,美國、西方掌控的單一體系遭到全球化催生的多種價值體系、不同發展模式和不同性質規則的多極發展取向的嚴峻挑戰。2008年美國金融經濟危機導致了冷戰以來美國經濟霸權的衰落,新興國家開始崛起,“金磚國家”等經濟體的發展雖然在經濟騰飛過程中積極融入美國制定的經濟規則並且依靠美國市場,但是他們都處於美國冷戰霸權的安全同盟支柱之外。“我們不僅正在上演目睹美國自詡為‘唯一超級大國’的短暫時期的結束,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說,我們也正目睹延續多個世紀的西方主導地位的終結……老牌大國試圖維護它們所認為的‘自然’秩序,而新興大國則不滿它們不斷上升的實力和地位總是遲遲得不到承認。”[4]在冷戰時期經濟強國大多數是美國的安全盟友,但是新興經濟強國在政治安全上不僅不是美國盟友,甚至有可能是潛在對手,美國失去了歷史參照而不知所措。
其次,在民族國家權力上,全球化的大趨勢正在迅速改變著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統一在民族國家內的狀況,使國家與全球社會的相互依存性越來越大,全球化一方面是將各國邊界的排他效應和主權的絕對管轄權逐步壓縮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產生諸多跨國性全球公共問題,如環境污染、氣候變暖、跨國犯罪、全球安全等。全球公共問題不是單個國家面臨的問題,而是多個國家甚至全球社會面臨的共同問題。
第三,在國際關係中,各國相互依存、互有所求、平等互利的需求和願望上升,逐漸取代傳統上西方單一的、強制和霸權式的舊形式。這主要表現在:一是全球化運動把世界各個地區、國家甚至地方,緊密地聯結在一起,相互依存代替了以往的零和博弈。國際關係中的行為主體不只有國家,非政府組織和跨國公司對國際政治的參與也成為對外關係的部分。相互依存理論的宣導者羅伯特•基歐漢和約瑟夫•奈認為,合作是相互依存理論的核心。“國際社會可以是一個無政府的有序社會,主流是非零和博弈。合作是國際關係的實質,是國際社會為建立秩序而進行的努力”。[5]二是由於科技革命、資訊革命和全球性引出國際價值認同與權力集中,開始建立一種循序漸進的、國際合作的有序關係,目的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為全球、區域或次區域提供安全、穩定、秩序、發展環境等重要而急迫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物品。
第四,在全球化加速發展的作用下,國家之間關係日趨多元複雜,合作中有矛盾,對立中有需要,既非“零和”,亦非“共贏”。難以沿用傳統的“天然聯盟”或者是“全面夥伴”關係來界定國與國關係。國家關係的合作不再具有“全面性”、“綜合性”、“天然性”。而是依據利益的多少、長短、發展 “不同性”和“即時性”。一國借助多國,大國需要小國,小國依賴大國,國家依靠地區及國際組織,國際組織求助一國甚至一國的非政府組織,任何國家、地區聯盟和聯合國都可能成為一國或數國利益各盡所能、物盡其用的“工具箱”。中美在經濟領域可能結盟,但在戰略安全領域可能成為對手;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主要體現在戰略、安全、能源等方面,但氣候變化問題上,俄羅斯則站在發達國家一邊,其立場和作用尚不抵“基礎四國”;德國、印度、日本、巴西為爭當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組成“四國戰略聯盟”;南非、印尼發起的“亞非新興戰略夥伴關係”得到廣大發展中國家支持;儘管“金磚國家”內各國體制不同、國情不同、發展規模和速度不同,但都因共同的經濟利益和相同的戰略利益建立起某種合作機制,成為當今全球治理體系中一支強有力的新生力量。
全球化帶動世界進入新型治理體系,實現全球範圍內應對衝突、解決問題和達成目標的根本性制度安排,形勢需要建立一種以全球廣泛參與、國家共同治理為核心的新型體系而非霸權或強權治下的體系。
二、新型全球治理體系的基本要素
以“金磚國家”為代表的新興經濟體經濟總量在國際體系中所占的份額逐年增長,綜合國力不斷提升,拉動了世界經濟的復蘇,推進了多極化進程,與發達國家力量對比正朝著有利於均衡和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使世界格局由失衡趨向平衡,成為決定全球治理新架構和制度的重要“撬動性”因素。與此同時,以美國、歐盟、日本為主要代表的西方無論從綜合實力、戰略地位、國際影響,還是曾經引以自豪的社會模式、幸福感、舒適度,均被西方專家、學者描述成為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戰略斷層” 、[6]“舊秩序的危機”以及“經濟艱難時期的背後是對新秩序的擔憂” 。[7]“在21世紀中,在後西方的世界——如果這種情況得到證實的話——不一定涉及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強國的衰落,而是涉及所有其他國家地位的上升。”[8]
經過近年來的探索與實踐,新型全球治理體系的基本內涵似包括以下四個要素:
(一)全球治理的“責任化”
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話語權和投票權的增加,既表明發達國家承認已不能單靠自己處理全球經濟事務,要求新興國家在全球事務中承擔更大的責任,也意味著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濟體系的改革中任重道遠,將承擔起設計、勾畫制定未來改革的重要責任。近年來隨著新興國家在國際舞臺中地位和影響的提高,傳統發達國家與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圍繞責、權、利上的鬥爭與磨擦也日趨激烈。
就現階段改革而言,發達國家仍在世界經濟體系中佔據主導,新興國家要想取得任何實質性權力,迫使發達國家做出的絲毫讓步都是在雙方的激烈博弈中取得的。“美國及其盟友必須找到一條途徑來包容新興強國日益壯大的軍事實力和政治影響力,而且這意味著將擴大它們在現有體制內的發言權——否則將冒新興強國各自為政的風險,增加衝突。”[9]儘管新興國家的權力有所增強,但存在著新興國家承擔的責任與權利、影響力與代表權之間不平等。新興大國的崛起必然激起現有大國的反應,崛起和遏制崛起將是國際社會在相當長歷史時期內的主要矛盾之一。
既有利益者——西方發達國家與既有利益的挑戰者——新興大國如何共處,處理好“責任”問題極其重要。因此推動治理主體間的“責任化”是走向新型全球治理的第一步。現有大國、新興大國或地區集團可根據自身綜合實力和影響力的不同,在不同地區和國際事務中承擔起份量不同的責任和義務,確立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的“責任國家”,可以積極、有效地化解國家間矛盾,處理好國際或地區問題,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比如“G20”的建立及運作、歐盟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積極發揮帶頭作用、金磚國家成為拉動世界經濟復蘇的關鍵因素等,均是“責任化”的成功經驗和範例。在地區性問題上亦是如此,當印度、巴基斯坦各自擁有核武器實現了戰略平衡後,印巴之間無形中形成“核責任制”並實現了和平相處。但責任還需要有國際社會與聯合國的控制和監督,以避免出現“責任背離”。美國在無確鑿證據情況下攻打伊拉克,又夥同英法攻打利比亞,對戰後遺留下來的亂攤子熟視無睹,不管不問,美國這種不負責任的作法失掉了在國際社會上的信譽,使其形象受到嚴重損害。可見,要在全球治理和制度改革上,實現發達國家與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的真正意義上的相互平等、問責、節制、包容,“責任化”是一種有效的選擇。
(二)體系內各要素的“多極化”和“多元化”
與以往西方作為治理“單邊控制”主體不同的是,全球治理的主體、客體、價值取向等要素越來越多極化、多元化。美國從歷屆總統拒不承認多極化的現實,到奧巴馬總統被迫承認多極世界的現實存在,形成“一超趨弱、多強共治”格局的出現。“同時存在著幾個實力相近的國家的世界,其秩序必須建立在某種均衡(equilibrium)的觀念上,而這是美國向來難以接受的一種觀念”。[10]這說明即使是美國這樣的超級大國也難以依靠自身的實力應對面臨的各種挑戰和威脅。美國、西方被迫承認和接受多極化現實,發達國家、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正逐步由“單邊控制”走向“共同治理”。
治理客體或物件的“多元化”包括了全球層面、區域層面、次區域層面、其他多邊與雙邊層面、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各種問題的治理。除了傳統的政治軍事安全,還有經濟安全、反恐、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移民問題、氣候變化、環境保護等非傳統安全。價值的“多元化”要求建立多元的權力分配結構,全球領域被分配的價值和利益呈多元化趨勢。各國或區域組織越來越將國際多邊主義視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徑與方式,任何一個行為體都不可能游離於國際社會之外,多邊組織成為維護國家利益的主要方式與管道,成為國際體系普遍的對外關係基本準則。
(三)治理方式上的“共同化”
新型全球治理重要的一點是突出“共同治理”,強調行為者的多元化、合作性、行動性與治理的多層次性。“共同治理”主要是由國家間關係構成的,特別是在全球社會的政治、軍事、經濟等領域,諸如和平、安全、裁軍、防擴散、國際恐怖主義和經濟等問題,這些問題往往涉及國家尤其是大國、強國的政治意願及其相互作用,涉及它們政治、軍事、經濟等各項權力的轉移。與傳統治理上的“少數壟斷”不同,新興國家與傳統發達國家在全球治理方式上形成“共同合作”、“共同策劃”,其原因在於:
一是人類的共同利益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影響著人類的共同利益,任何一個國家僅靠自己的實力難以應對越發突出的全球利益的威脅,解決這些挑戰需要每個國家的共同合作與應對。二是隨著科技創新等人類獲取利益方式的不斷擴大,利益在逐步拓展,只有通過合作的方式才能達到相互利益共同促進發展的目的。傳統的戰爭“零和”博弈理論過時,通過軍事衝突的手段,不僅增加了戰爭成本,而且即使贏得勝利的一方也將使國家的綜合實力受到影響,甚至引發國內政治、社會和經濟危機。三是出現了靈活多樣的“共同性”,主要體現在:(1)新興國家與發達國家間集團式結對,進而形成相對對稱、公平、公正佈局,如“G20”集團的產生。(2)雙邊合作,即國與國之間能否結成戰略夥伴關係。如大國關係上的中美“G2說”,歐盟內部法德兩國結成“法德軸心”,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等。四是民主化治理。應對各種全球問題所需要的國際合作,催生了國際關係的民主化治理。國際關係民主化就是將民主機制運用於國際關係,或在國際事務中實行民主原則。這一理念強調每個國家都是國際社會的平等一員,國際事務中的重大問題都要由每個國家協商解決,而不分大小、強弱和貧富。
(四)發展趨勢的“集團化”
近年來在多極化加速演進、深化過程中出現的新變化是,以發達國家為一集團、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為另一大集團的“集團性”合作與競爭在全球體系的塑造中日漸明朗:一方是傳統發達國家為應對新興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加緊抱團,另一方則是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也在為捍衛自身及發展中國家利益日趨團結。大國重新“集團化”正成為大國互動的新態勢。[11]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提出建立包括俄羅斯、土耳其在內的大西方圈,以應對東方國家的挑戰。[12]進而他又提出“擴大的西方”由同中國為首的亞洲充滿活力的經濟體和平相處的民主國家構成。[13]
從現實來看,兩大集團內部均由一些“中堅”力量形成凝聚力和號召力,能成為“中堅”力量的國家一般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具有較強的綜合國力,特別是經濟、科技和軍事實力;二是具有一定的地緣政治優勢;三是具有較強的國際影響力和凝聚力,能在自己周圍吸引和團結程度不等的支持國。兩個集團之間既互相對立,又互相依存,既展開競爭又合作對話。“集團化”將是一個長期、複雜、曲折的發展過程。“集團化”源於多極化中多極力量的重組改變,源於不同價值理念、不同文明、不同治理模式國家與集團的重新“合併同類”。這種“集團化”趨勢絕不同於冷戰時期美國蘇兩大集團之間圍繞著意識形態和國家利益競爭的對抗,而是在平衡發展中確保自身利益最大化。換句話說,美國主導的傳統治理體系是失衡的單軌制,獲益的只是少數發達國家,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以及整個國際體系利益受到嚴重損害。而在“集團化”狀態中,世界因為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集團的出現以及與傳統發達國家共存性、共伴性,變得更趨均衡、公平、合理。“從地緣政治角度來看,金磚國家之間的合作代表和領導著一個幾乎呈對角線的從北半球東部延伸到南半球西部的結構,相比之前我們習慣的東西半球和南北半球的劃分,這個結構可以說更為‘對稱’”。[14]
三、新型全球治理的制度探索
新型全球治理體系的發展,是與制度的設計與創新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由於歷史的原因,現有的制度存在不公正、不合理以及失靈的現象,必須按照民主化的原則改造那些不合理的制度及其載體——國際組織。要求那些後進國家改變固有的行事模式和制度,接受和參與國際上廣泛接受的制度,按照其制度的框架來界定自己的利益和規定自己的行動。不斷發展和完善機制,形式多層次、多領域、高效率的會晤、協商機制和多邊合作機制及載體。
在新興國家群體性崛起後,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不僅積極參與全球政治、經濟體系的重新建築,而且也積極投入到全球及地區組織的制度與規則的建設,從而推動傳統治理走向更具現實、更具內涵和代表性的新型治理新範式。國際社會在探尋建立全球治理新範式方面做出了如下嘗試:
(一)在創新中改革傳統不合理的國際制度和規則。
“G20”的成立及發展宣告由西方單獨掌控世界經濟格局的時代一去不復返,進而開啟了建立新型國際體系與制度的大門。它反映了全球經濟治理的新現實,即如果缺少發展中經濟體的參與,任何全球性經濟問題的解決都是難以想像的。“ G20”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世界經濟復蘇中發揮了關鍵作用,然而隨著應對危機緊迫性的減弱,圍繞“G20”的建構及前途、作用等方面出現種種分歧,甚至有些發達國家仍然想以“G8”代替“G20”。儘管矛盾重重,但在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及一些發達國家的共同努力下,國際社會以此為核心制度平臺,展開了一系列有成效的改革。 “G20”已經代替“G8”成為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和宏觀經濟協調的核心平臺,大大拓展了全球經濟治理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一,促進“G20”機制化建設,加強“G20”峰會的執行力度。“G20”本質上仍然只是一個論壇性質的組織,沒有常設機構,沒有理事會、秘書處,議題的設定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參與、制定。新興國家積極主張將發展議題作為“G20”的首要關切和核心議題,以推動平衡發展和綠色發展。
第二, 將新興國家參與國際金融治理的地位制度化。在“G20” 峰會中,新興國家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參與了治理金融危機的政策商討。“G20”達成了取消關於世界銀行行長和IMF總幹事必須分別由美國人和歐洲人擔任的意向性共識。在IMF通過的份額改革方案中,中國的份額將從3.72%升至6.39%,投票權也將從目前的3.65%升至6.07%,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國和日本之後。此次份額改革完成後,IMF將向新興經濟體轉移超過6%份額,“金磚四國”(中國、印度、俄羅斯、巴西)將進入IMF份額前10位之列。這是該組織成立65年來最重要的治理改革方案,也是針對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最大的份額轉移方案。同時,歐洲國家將在IMF執行董事會讓出兩個席位,以提高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執行董事會的代表性。這是擴大新興國家權力的一個重要標誌。
第三,對傳統的治理乏力的國際機構進行了改革。加強其行為能力,確保IMF、世界銀行和其他多邊開發銀行擁有充足的資源,幫助在危機中受到嚴重打擊的發展中國家,並提供貿易和基礎設置的融資。此外還達成加強對金融市場進行監管和金融產品資訊通報的合作共識。“G20”決定將“金融穩定論壇”更名為“金融穩定委員會”,擴大其成員代表性,吸納所有“G20”成員國為其成員。“G20”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應對金融危機和改善國際金融治理的協調措施,取得了實質性的成效。在後金融危機時期,國際上貿易保護主義傾向有所抬頭,對此,新興國家強烈呼籲各國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進程,抵禦當前出現的貿易保護主義浪潮。2012年4月“G20”首次經貿部長會議在墨西哥舉行,會議最重要的成果是再次強調抵制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共同推動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承諾避免採取新的貿易限制措施。
第四,“G20”成為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合作、博弈的平臺。“G20”當中新興經濟體已經占多數,而且在經濟發展領域的諸多問題上有著共同的利益。“G20”成為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協調談判立場,反映共同訴求,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重要工具。與此同時,發達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中仍處主導地位,因而“G20”也是爭取發達國家,加強與發達國家合作、溝通的重要管道,並防止“G20”成為發達國家重新瓜分世界市場、剝奪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成果的工具。
(二)打造全球治理制度與規則的新範式
首先,未來可能形成的國際治理制度的“固定加可變”的“P5+GX”模式。即由聯合國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組成的穩定政治安全固定量的“P(permanent)機制”,加上全球治理可變數的 “Group+X”機制,形成“固定的P5”+“可變的GX”機制。進而在此基礎上演變出五級“塔型”治理結構和多層治理物件:第一級由所有成員國參加的大會構成塔基,是所有成員國發表立場看法的場所,如聯合國大會;第二級由部分國家因利益、經濟、地緣、歷史趨同而組成的專門委員會、利益集團,即“可變的GX”形式,如“G8”、“G20”和哥本哈根會議時出現的“27國集團”、“基礎四國”等;第三級由若干個關鍵國家組成,在達成最終協議前完成相互妥協與利益等分配。如杜哈談判中出現的美、歐、巴西、印度四國,以及哥本哈根會議上的美、中、印、巴西和南非五國核心;第四級為“固定的P5”,安理會五常肩負著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重大責任,未來在較長時期維持常任理事國現有數量對全球維穩的意義重大;第五級為塔尖,通常由兩個對立、下注最大的玩家形成軸心。
其次,形成有利於組成最具廣泛的治理主體,它既包括非政府治理和政府治理,也包括從個人、群體、國家、國家間或跨國家等全球社會所有角色,更包括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與傳統發達國家。例如目前成立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的計畫正在醞釀之中,一旦成立將填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體系在國際公共物品供給上的能力不足和嚴重缺陷,為尋求發展的落後國家提供了更多更靈活地選擇,也將成為國際金融機構民主化改革的重要助推器。
再次,強調國家在全球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其中,給予國家“責任化”以足夠的關注。這是新型全球治理與以往西方主導下的全球治理的最大區別,也是承認現實、尊重現實的表現。國家仍然是全球社會政治舞臺的支點,國家的權威與功能仍無法替代。在國內治理、次區域共治、區域共治和全球共治中,國家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
(三)國際體系與制度建設的困境
應該認識到,建構一個新型全球治理範式,將是一個曲折、複雜而又激烈的過程。
首先,國際關係民主化受到國際體系結構性的限制。危機以來圍繞全球治理體系的改革,目標的多元性決定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立場差異。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認為,在全球金融一體化背景下,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從危機中獨善其身,如不能在權責分配中充分體現多元化要求,現行國際治理機構在國際溝通和協調中的作用就很難發揮出來,因而需要從根本上改革現行全球治理體系。發達國家認為,改革固然重要,但如果損害了他們的主導地位,那將是不可接受的,全球治理體系的改革只能在不損害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進行。
其次,每一次治理都是力量博弈和激烈討價還價的結果。國際上任何新范式的建立往往伴隨著劇烈地陣痛。雖然危機重創了資本主義發展模式和價值體系,但西方國家並不認為資本主義走向沒落,仍然要維護西方獲得的既得利益和捍衛其統治地位。這就給全球治理增添了許多複雜因素:一是在重大問題上的“一致原則”使得關於全球治理的談判進程越來越長:從西雅圖開始的杜哈回合談判己持續了10多年,始於2005年的“後京都議定書”氣候變化談判也進行了8年,有專家預測可能要到2020年才會就此問題達成協議;二是發達國家與新興國家的對立。過去在全球治理問題上主要體現出發達國家內部美歐、美日間的對立,如今發展成為發達國家與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的矛盾逐漸形成主流。過去由發達國家控制的世貿組織、IMF、世行等國際組織與國際談判,如今都面臨新興國家要求權利、義務平衡的問題。世貿組織談判未能取得進展主要原因在於在農產品上美國與中、印的對立以及在工業品上美、中的分歧。哥本哈根會議及後續氣候變化談判未能達成約束性協定也是因為發達國家與新興國家、發展中國家在“共同但有區別責任”上的不一致。過去美國在一些問題上能夠得到發展中國家的支持,如今發展中國家不再追隨美國;三是西方體制暴露出的劣勢。美國、西方受各種民主選舉所困,急於在全球治理方案中取得立竿見影、急功近利的功績。歐盟處境更為尷尬,既期望以“快”掩蓋其內部成員國辦事拖、慢的弱點,又受債務危機等內部問題困擾,有被美國及新興國家“邊緣化”的危險。而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新興國家體制卻能制定出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在多邊談判上擁有時間優勢,每穩定發展一年就在與西方的賽跑中贏得一大步。但是,如前所述,美國、西方不會輕易放棄獲取的既得利益,因此每一次“共同治理”都將是各方激烈較量、鬥爭的結果。
全球面臨的各種挑戰促使各國意識到加強全球合作、改革舊的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加強全球治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感,畢竟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時代,一損俱損,誰也不能獨善其身。但改革傳統體系、觸及西方既得利益極其敏感、複雜,將傳統全球治理體系推倒重來的激進做法不太可能,舊的體系在改革上出現集體不作為,亦不符合現實需要。將傳統全球治理體系的改革和新型體系與制度的建制齊頭並進,走雙軌增量的漸進道路,才能最終確立更為公正、有序、均衡、包容的新型全球治理體系與制度。
注釋:
1. Robert O.Keohane ,After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Economic (Princeton, 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 pp. 31-46.
2. Helen Milner,“The Assumption of An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 Critique ”,Neorealism and Neliberalism, pp.143-169.
3. [英國]馬丁•雅克著,張莉等譯;《當中國統治世界》,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28-32頁。
4. 英國《金融時報》2010年11月22日,專欄作家馬丁•沃爾夫文章:“中國能和平崛起嗎?”
5. David A.Baldwin,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the Contemporary Debate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3,pp269-300.
6. 參見Francois Heisbourg, Vainqueurs et vaincus, Lendemains de crise, Stock,Paris,2010.
7. 2011年7月23日,美國《華盛頓郵報》該報專欄作家羅伯特•薩繆爾森文章:“經濟艱難時期的背後是對新秩序的擔憂”。
8. 美國《華盛頓季刊》2011年春季號,美國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全球安全與地緣戰略專家西蒙•瑟法蒂的文章:“邁進一個後西方的世界”
9. 美國《外交政策》雜誌網站2012年6月20日,烏裡•達迪什、威廉•肖文章:“窮人將接手地球”。
10. [美國]亨利•基辛格著,顧淑馨等譯:《大外交》,海南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頁。
11. 陳東曉:《國際安全格局的演變及中國與大國關係的機遇和挑戰》,《國際問題研究》,2010年第6期,第36頁。
12. 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2011年12月14日,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茲比格紐•布熱津斯基文章:“隨著中國崛起,美國制定新戰略”
13. 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網站2012年1月24日,布熱津斯基接受專訪。
14. 阿根廷新聞社2011年11月17日,義大利歐亞地緣政治問題專家蒂貝裡奧•格拉齊亞尼文章:“多極大廈的磚塊”。
(來源:《國外理論動態》,2013年第8期)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王毅】2013/09/23
http://www.ciis.org.cn/chinese/2013-08/29/content_62547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