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拚禮讓行人成習慣 全台1350路口精緻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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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拚禮讓行人成習慣,警政署25日說,22日起針對全台1350個高發事故路口展開為期2週高密度、高頻率的精緻執法,且一路執行至6月1日,未來將成為常態性執法,要讓禮讓成為習慣。
綜合報導,力拚禮讓行人成習慣,警政署25日說,22日起針對全台1350個高發事故路口展開為期2週高密度、高頻率的精緻執法,且一路執行至6月1日,未來將成為常態性執法,要讓禮讓成為習慣。
行政院會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警政署提出執法2大行動方案,包括持續「加強重點項目執法」及「路口科技執法」。
據警政署網站消息,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重點執法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
經兩週大執法後,警政署持續要求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分析高發事故路口,6都及彰化縣擇100個、除離島地區外,其他縣市擇50個,自5月22日起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執行為期2週的精緻執法,以問題為導向,對症下藥,高密度、高頻率落實執法,期能有效降低傷亡。
經初步統計5月1日至5月21日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萬4,514件違規,較去年同期6,456件增加8,058件(+124%);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5,842件,較去年同期2,210件增加3,632件(+164%);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8萬1,522件,較去年同期4萬4,984件增加3萬6,538件(+81.22%);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5,465件,較去年同期3,178件增加2,287件(+71.96%);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警政署強調,路口執法沒有假期,各警察機關會持續加強取締,提醒汽機車駕駛遵守交通法規以免荷包大失血。(交通部修法自3月31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也呼籲行人遵守下列事項:一、不違規闖紅燈;二、行人應走騎樓或人行道;三、清晨或黃昏、夜晚出門時,應穿著鮮豔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物品,以增加駕駛人注意力;四、穿越路口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勿直接橫越馬路。以各種形式宣導交通相關法令及注意事項,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用執法及宣導雙重手段,建立民眾用路觀念。
警政署提醒,民眾如在道路上發現有車輛不停讓等違規狀況,也可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各單位會立即舉發,營造更安全、順暢的優質交通環境。
警政署對於全國路口行人安全大執法及精緻執法,會如同當年取締酒駕、未戴安全帽一樣,持續貫徹執法,讓民眾養成停讓好習慣。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會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警政署提出執法2大行動方案,包括持續「加強重點項目執法」及「路口科技執法」。
據警政署網站消息,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重點執法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
經兩週大執法後,警政署持續要求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分析高發事故路口,6都及彰化縣擇100個、除離島地區外,其他縣市擇50個,自5月22日起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執行為期2週的精緻執法,以問題為導向,對症下藥,高密度、高頻率落實執法,期能有效降低傷亡。
經初步統計5月1日至5月21日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萬4,514件違規,較去年同期6,456件增加8,058件(+124%);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5,842件,較去年同期2,210件增加3,632件(+164%);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8萬1,522件,較去年同期4萬4,984件增加3萬6,538件(+81.22%);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5,465件,較去年同期3,178件增加2,287件(+71.96%);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警政署強調,路口執法沒有假期,各警察機關會持續加強取締,提醒汽機車駕駛遵守交通法規以免荷包大失血。(交通部修法自3月31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也呼籲行人遵守下列事項:一、不違規闖紅燈;二、行人應走騎樓或人行道;三、清晨或黃昏、夜晚出門時,應穿著鮮豔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物品,以增加駕駛人注意力;四、穿越路口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勿直接橫越馬路。以各種形式宣導交通相關法令及注意事項,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用執法及宣導雙重手段,建立民眾用路觀念。
警政署提醒,民眾如在道路上發現有車輛不停讓等違規狀況,也可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各單位會立即舉發,營造更安全、順暢的優質交通環境。
警政署對於全國路口行人安全大執法及精緻執法,會如同當年取締酒駕、未戴安全帽一樣,持續貫徹執法,讓民眾養成停讓好習慣。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