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散布災害假消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判無期徒刑
政治新聞中心政治
.jpg)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3日下午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仍散播,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出處:三立新聞網】
近年來國內假新聞、假訊息頻傳,不但影響國家安全,去年駐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輕生一事,也被懷疑跟假消息有關。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3)日下午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仍散播,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下午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若明知災害為不實訊息,卻仍然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新台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若散播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仍散播,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片為資料照】
近年來國內假新聞、假訊息頻傳,不但影響國家安全,去年駐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輕生一事,也被懷疑跟假消息有關。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3)日下午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仍散播,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下午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若明知災害為不實訊息,卻仍然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新台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若散播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仍散播,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