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修法烏龍 政院重申不提覆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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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修法烏龍 政院重申不提覆議<br />
東森新聞網報導,立法院日前夜襲修法完成《會計法》修正案三讀,卻因條文漏了一個「教」字,導致新法恐造成

政院:會計法提案意旨包含教授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今天表示,主計總處研討後認為,會計法修正條文雖未明列教授,但從委員原提案意旨,都含教授在內。

行政院重申,不會對會計法修法覆議,行政院長江宜樺會副署會計法修法條文。

立法院院會5月31日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部分條文,民意代表與學者報支經費有條件除罪;媒體報導,通過的條文漏了「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

鄭麗文下午表示,行政院依法務部所提意見,請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就會計法第99條之1提供法律見解。

她說,主計總處今天會同法務部與行政院法規會研討後認為,修正條文雖未明列「教授」,但從委員原提案的意旨及說明,都含「教授」在內,非常明確。

鄭麗文並說,條文規範的客體是「研究計畫費」,大專院校「職員」中參與研究計畫者,是以教授為主要研究人員,行政人員為輔,協助投標、用印、核銷等庶務工作;所以條文所稱「職員」,依立法說明,宜包括教授與行政人員在內。【中央社】


教授是否除罪? 法務部:不便表示意見

新頭殼報導,立法院31日在會期最後一天夜襲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出現大烏龍,因為修正條文漏「教」字,導致教授恐無法因此除罪,國、民兩黨團昨天都認為該修正案的適用對象包含教授,將請司法單位解釋,但法務部今(5)日一早發布新聞稿指出,法務部非主管機關,應由主管機關或立法機關參酌立法目的、文義解釋等為解釋,至於具體個案方面,仍由司法機關做統合性見解,法務部不便表示意見。

會計法修正條文是於5月31日深夜三讀通過,依憲法規定,應由總統先送請行政院長副署;若副署後,再依憲法規定在10天內公布,即6月10日是最後公告日。

但其間傳出漏字烏龍,以致該修正案的適用範圍至今仍無定論,國民黨團主張先由行政院、司法院釐清,若有誤才循修法途徑解決;民進黨團則稱應由政院提覆議補救,但政院已表明不會提覆議,馬英九總統也只說「尊重國會程序」。

法務部今天一早更發布新聞稿重申,政次兼發言人陳正堂表示,會計法修法中所稱「職員」固然包括教授兼任行政職之系院所主管、學校行政主管及首長等,至於是否包括未兼行政職教授,法務部並非主管機關,應由主管機關或立法機關,參酌立法目的、文義解釋等為解釋,至於具體個案方面,仍由司法機關做統合性見解,法務部不便表示意見。

會計法修法 行政院不提覆議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今天表示,行政院不會對會計法修法提覆議,至於立法院要不要提復議,行政院尊重。

立法院院會上週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修法,民意代表與學者報支經費有條件除罪;媒體報導,通過的條文漏「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

總統府表示,上午已收到立法院關於會計法修正條文諮文,總統府會依慣例送行政院長副署;若行政院長副署,總統會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在10日內公布修正條文。

鄭麗文受訪表示,會計法修法是由個別立法委員提案,且經朝野協商通過,不是行政院的案子,行政院不會提覆議。

不過,她說,立法院是否提復議,行政院尊重立法院。

憲法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但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案須由原案以表決器、投票記名或點名表決時,贊成原決議案的立委提出,且須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2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可於原案表決後的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中央社】

參與修法引不滿 林世嘉辭台聯黨團總召

今日新聞網報導,參與協商簽字的台聯黨團總召林世嘉4日表示,因引起爭議造成社會對台聯黨中央的不諒解,她自即日起辭去總召一職。

媒體報導,林世嘉在早上與黨中央開會時,已被黨主席黃昆輝拔除總召職務,將由副總召許忠信接任職務,而林世嘉之前曾向媒體表示,黨中央支持證所稅三讀一事,也因黨籍立委沒有被事先知會而引起踹測,是否因與黨中央不一致而被拔除職務。

台聯立委林世嘉透過國會辦公室發出簡訊表示,因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法爭議,造成社會大眾對於台聯黨中央的不諒解,自即日起辭去台聯立法院黨團總召一職。許忠信則說,黨主席確實有指示黨秘書長林志嘉可於最近辦理黨團幹部職務交接,但還未確定日期。

柯文哲:受不了我就會出來選!

立法院日前夜襲「會計法」修正案三讀,傳出綠營會讓該法通過,是為了「搶救」涉入發票案的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但現在竟出現烏龍,無法讓涉案教授除罪。柯文哲今天受訪表示,立法太過粗躁,隨便弄弄就是要讓顏清標條款通過,現在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台聯立院黨團總召林世嘉臉都綠了!一直被傳出可能參選台北市長的柯文哲說,「凍抹條(受不了),我就會出來選!”」

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高志鵬、許添財上午召開「陳水扁企圖自殺說明記者會」,挺綠的柯文哲上午出席記者會後受訪,做上述表示。

柯文哲說,修法出現問題,如果要消遣這些人,「不是太奸詐了,就是太笨。」只是為了要幫顏清標解決問題,就隨便弄,但他認為應該沒有陰謀論,主要是立法太過粗糙,「我是不要緊啦!我是馬照跑、舞照跳,繼續工作。”」

媒體問到可能被抓去關,他也豁達的說「隨便他啦!」現在整個國家都在空轉,這是很悲傷的事情。台灣人很拼但是經濟上不來,大家要拿出良心出來面對台灣的問題。

媒體詢問是否有參政意願嗎?柯文哲則說,「我慢慢累積能量,凍抹條就出來選,不過,現在還可以忍得住。」

他也說,台大醫學系至少比這些政治人物聰明,有人說台大醫院系要不要組一隊出來選,有些縣市的人選還不錯,但媒體追問有哪些人要出來選,他則不願透露,「要有奇襲的效果,不能先講。」【中評社/記者 黃筱筠】

會計法立法疏漏 柯文哲未除罪

聯合報報導,立法院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因通過的條文漏了一個「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法界人士認為這項「立法疏漏」將立刻影響檢察官以及法官對偵審中案件的認定,恐怕又是一場司法災難。

據了解,修正條文適用對象原本應為「各大專院校教職員」,但通過的條文卻是「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規定,教授不是職員,因此,教授們並不在除罪化的範圍。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昨天是修法通過後第一天上班,已注意到這問題,但當初修法內容非主計總處提出,是立委提案,主計總處未參與修法時的朝野協商,目前沒有明確因應辦法,但不排除協同教育部、人事總處甚至法務部進行跨部會討論與認定。

教授是否除罪,尚有「文字上」爭議,但法務部昨天已開會認定,喝花酒報公帳被依貪汙罪判刑定讞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適用除罪化條文,將在總統公布新法後第三天零時獲釋。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昨晚表示,此次修法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黨團主導,如果真產生「喝花酒者除罪、教授不除罪」問題,解鈴仍需繫鈴人,宜由立院於臨時會提復議,行政院尊重立院的處理。

立法院五月卅一日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將特別費除罪化的範圍擴及學者、研究人員和各級民意代表,而且溯及既往。外界解讀,包括台大急診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在內的數百位大學教授,因研究費核銷問題被控貪汙都將解套,但仔細看修正條文,卻有疏漏。

新條文規定,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果涉刑事責任者,不罰,已報支不符法令的相關費用,應繳回。

其中,適用對象「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第十五條、大學法第四章規定,「大學教師」不能解釋為「職員」;另依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第二條規定,學術研究機構指的是大學以外的學術研究單位,公立的如中央研究院,私立的如中華經濟研究院,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當然不包含大專院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