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 京華城案柯文哲4人再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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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2日晚間針對京華城案進行第三度羈押庭,最終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四名被告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2日晚間針對京華城案進行第三度羈押庭,最終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四名被告羈押禁見。
此案起因於檢調單位偵辦京華城開發案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去年12月,柯文哲等11人遭以貪污及圖利等罪名起訴,北院原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其他被告亦分別以不同金額交保,並受限境、限住及電子監控。然而,台北地檢署認為裁定不足以確保審判順利進行,多次提出抗告。
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重審後,北院重新開庭,認為四名被告涉嫌重罪,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遂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表示,柯文哲等四人所涉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均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刑責嚴重增加被告潛逃風險。柯文哲過往曾提及安排家人出國計畫,且其經濟能力允許在國外生活,沈慶京與應曉薇則被發現於搜索行動中有試圖逃避偵查之行為,均顯示逃亡可能性。
此外,北院指出,被告具有深厚的政治與經濟實力,與共犯及證人間關係密切,顯示有相互勾串可能。檢方於偵查期間查獲的通訊記錄及撕碎紙條等證據,進一步支持被告可能有湮滅證據之行為。例如,柯文哲曾於通訊中指示刪除簡訊,並於便條紙上記錄疑似指示同案人員出國的內容。
本案中,台北地檢署多次提出抗告,強調羈押必要性。檢方指出,柯文哲等人試圖透過統一口徑影響證人證述,相關證據包括被告間的通訊記錄及證人陳述,均顯示案件可能遭到干擾。
法院在裁定中強調,雖然先前已要求被告具保並施以電子監控,但因證據顯示被告有高度勾串與湮滅證據的可能性,為確保審判順利進行,羈押禁見成為必要措施。
此案起因於檢調單位偵辦京華城開發案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去年12月,柯文哲等11人遭以貪污及圖利等罪名起訴,北院原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其他被告亦分別以不同金額交保,並受限境、限住及電子監控。然而,台北地檢署認為裁定不足以確保審判順利進行,多次提出抗告。
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重審後,北院重新開庭,認為四名被告涉嫌重罪,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遂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表示,柯文哲等四人所涉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均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刑責嚴重增加被告潛逃風險。柯文哲過往曾提及安排家人出國計畫,且其經濟能力允許在國外生活,沈慶京與應曉薇則被發現於搜索行動中有試圖逃避偵查之行為,均顯示逃亡可能性。
此外,北院指出,被告具有深厚的政治與經濟實力,與共犯及證人間關係密切,顯示有相互勾串可能。檢方於偵查期間查獲的通訊記錄及撕碎紙條等證據,進一步支持被告可能有湮滅證據之行為。例如,柯文哲曾於通訊中指示刪除簡訊,並於便條紙上記錄疑似指示同案人員出國的內容。
本案中,台北地檢署多次提出抗告,強調羈押必要性。檢方指出,柯文哲等人試圖透過統一口徑影響證人證述,相關證據包括被告間的通訊記錄及證人陳述,均顯示案件可能遭到干擾。
法院在裁定中強調,雖然先前已要求被告具保並施以電子監控,但因證據顯示被告有高度勾串與湮滅證據的可能性,為確保審判順利進行,羈押禁見成為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