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提和平協議非為選舉
總統馬英九昨天表示,在野黨質疑簽兩岸和平協議會破壞戰略縱深、犧牲主權等,這些都不會發生,他提出簽署和
總統馬英九昨天表示,在野黨質疑簽兩岸和平協議會破壞戰略縱深、犧牲主權等,這些都不會發生,他提出簽署和平協議的議題不是為了選舉,而是為了保障人民的權益與幸福。
總統馬英九昨天下午前往彰化縣大城鄉咸安宮上香,同時對在場民眾說明,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前,一定要先滿足一個架構、兩個前提、三個原則、四個確保所組成的十大保障,並回應在野黨質疑。
總統指出,在野黨質疑簽兩岸和平協議會犧牲主權、改變台海現狀;不過,他所提出簽和平協議需滿足十大保障中的四個確保,就已提出一定要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與完整,而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是協議的主要內容。
至於在野黨批評簽和平協議會危及民主價值,總統表示,政府一定會以民意為依歸,像十大保障中的兩個前提,就有提到國內民意要達成高度共識,不會危及民主價值。
另外,總統表示,有人質疑簽和平協議會破壞戰略縱深,認為訂10年的目標會有時間壓力,一定要在10年內簽協議,但他認為不會破壞戰略縱深的原因是他根本沒有時間表,而且控制簽協議速度的是條件、前提與原則。
總統指出,簽和平協議的構想不是他現在想出來的,早在民國94年時,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到大陸參訪時跟對方有一些共同願景,其中一項就是兩岸能簽和平協議,這是國民黨政綱的一部分,4年前他也列為競選政見。
總統強調,提出簽署和平協議的議題不是為了選舉,而是為了台灣長遠的未來以及下一代的幸福,「我們不可能不去碰觸這個議題,但是在碰觸前要先想好在什麼樣的前提及條件下去做,能夠保障人民權益與幸福」。
總統:和平協議需十大保證前提
總統馬英九昨天表示,兩岸和平協議有無機會簽、怎麼簽,需要很多條件與前提,也就是十大保證,而簽署和平協議不是為兩岸統一,而是要讓大家都能安居樂業。
總統馬英九昨天南下彰化大城鄉咸安宮上香參拜,參拜結束後,總統特別針對先前提出的洽簽兩岸和平協議主張進一步說明。
總統說,他把洽簽兩岸和平協議列入「黃金十年」的規劃中,可是有無機會簽、要怎麼簽,需要滿足許多條件與前提,他把這些條件前提分為十大保證,簡單來說就是一個架構、兩個前提、三個原則、四個確保。
總統表示,一個架構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同時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兩個前提指的是國內民意要達成高度共識,兩岸要累積足夠的互信。
至於三個原則,總統說,指的是國家需要、民意支持以及國會監督,這三個原則絕對不能改變;因為談判之前及之後,都需要讓民眾了解政府做了什麼,而且民主國家一定要做到盡可能的透明化。
總統表示,四個確保分別為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與完整、確保台灣的安全與繁榮、確保族群和諧與兩岸的和平、確保永續的環境與公益的社會。
總統表示,有了和平協議後,就可以把這3年來促成兩岸和平繁榮最主要的觀念變成制度與協議,就可以保證更長久的和平與繁榮。
總統說,他知道要全部滿足這些前提條件很難,且必須先徵求民意,因此一定會先交付公投,得到民意支持後,才會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
總統再度強調,兩岸和平協議不一定在10年內非簽不可,條件如果沒有成熟,前提沒有滿足,一定不會簽署。
總統並指出,簽署和平協議不是為了兩岸統一,「我們不會去跟大陸談統一的問題」,但和平是每個人需要的;他期盼藉由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程序,保障台灣是個可大可久的和平環境,讓大家都能安居樂業。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