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首次業務溝通互設辦議題

兩岸新聞中心兩岸
兩會首次業務溝通互設辦議題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陸委會今天(18日)表示,兩岸兩會(海基會、大陸海協會)已在4月中旬就互設辦事機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

陸委會昨日(18日)表示,兩岸兩會(海基會、大陸海協會)已在4月中旬就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一次正式業務溝通,就日後互設機構的辦證、人道探視等部分交換意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秘書兼發言人吳美紅在例行記者會上說,第一次正式業務溝通討論辦事機構包括經貿、文化、教育、急難救助等服務功能,雙方也將提供兩岸民眾往來便利視為重要議題,會務實考量,研議可行方案。

吳美紅稍後接受媒體進一步詢問時表示,提供兩岸民眾往來便利議題涉及日後辦事機構的辦證功能。

另外,雙方也觸及台灣提出的辦事機構人道探視議題,討論辦事機構應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與相關關懷協助,雙方都認為探視功能會是後續商談的議題,會就具體細節進一步研議可行方案。

吳美紅補充,人道探視因為大陸內部規定,有一些困難,現階段雙方就人道探視進行後續溝通,研議可行方案,各自在內部處理相關的配套規定。

她表示,這次業務溝通中,雙方同意在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及人員保障與便利措施部分,秉持「對等、尊嚴、安全、便利」原則,給予雙方保障與便利。

吳美紅指出,後續雙方將就辦公處所及人員為執行職務的通訊便利、行動及旅行自由權利等完整的功能、權益、證件便利;與部分民事刑事責任免除的保障,及其他有關稅捐、機場禁區通行等便利措施項目與範圍再細部商談。

至於下次兩會業務溝通時間,吳美紅說,還待後續聯繫安排。

此外,海基會人士表示,兩岸兩會副秘書長已在台北就雙方互設辦事機構進行過首次正式業務溝通

陸委會:互設機構法案協商並行

針對兩岸兩會(海基會、大陸海協會)互設辦事機構,陸委會18日表示,相關法案審議需要時間,目前政府認為「法案、協商並行」比較妥適合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秘書兼發言人吳美紅在例行記者會上說,兩岸兩會已在4月中旬就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一次正式業務溝通,就日後互設機構的辦證、人道探視等部分交換意見。

吳美紅在回覆詢問時表示,海峽交流基金會駐大陸辦事機構第一階段規劃設置3個點,但考量到兩岸量體上的懸殊,及民眾在大陸的人數眾多因素,針對互設機構數量會進一步跟陸方商談,不會有設置同等數量的問題。

此外,陸委會會派員進駐海基會分支機構,相關部會也會視評估情況提出需求,目前已有經濟部、教育部、文化部等部會提出需求;衛生署近日也提及,因應疫情發展應有派駐需求。

她說,日前陸委會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來台設置辦事機構專法草案送至立法院,由於考量到法案審議需要時間,政府認為「法案、協商並行」比較妥適合宜。

吳美紅表示,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過程中要做配套處理的安全事項,國安局會持續提供意見;在後續行政規章部分,也有法制分組同步準備。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