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入境攜帶200支免稅 國健署:帶回國內最高罰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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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預告修法自2月1日起,旅客攜帶通過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200支可免稅。衛福部表示,國內核定通過品項在國外均未販售,攜未經核定品項回國最高可罰500萬元。
配合農曆春節返台人潮增加,財政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相關規定,自2月1日起,年滿20歲的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帶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200支(1條)入境,加熱菸比照傳統紙菸納入免稅額度。不過,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嚴正提醒,免稅新制並不代表可出國購買加熱菸攜帶返台,若誤從國外攜入未核定品項,最高可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指出,目前國內僅有2家業者、共14個加熱菸品項與其組合元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且業者均明確表示,這些核定品項在國外並未販售。換言之,目前「國外並不存在可合法攜帶入境的加熱菸品」,民眾若在國外購買加熱菸或其組合元件帶回台灣,即使數量在200支以內,仍屬違法。
羅素英強調,所謂「合法上市」是指在台灣境內合法販售,並不等同於開放輸入。旅客若攜帶未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入境,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國健署也已於去年10月1日將核定通過的加熱菸品項資訊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海關入境查驗的重要依據。
財政部說明,此次修法內容除一般旅客每人可免稅攜帶200支指定菸品外,也增訂民航機與船舶服務人員得免稅攜帶5小包(每包20支);相關規定配合輸入管理措施,明定自2月1日起施行。此外,財政部也同步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未來離島免稅商店可販售經核定的指定菸品,旅客自離島攜出至台灣本島、其他離島或前往國外,每人每次同樣以200支為免稅上限。
針對外界以「2月1日新制上路、寒假出國來得及」等說法流傳,羅素英再次澄清,免稅制度上路不代表民眾可以合法把加熱菸從國外帶回台灣,若於海關查獲違規情形,將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罰,呼籲民眾切勿誤信錯誤資訊,以身試法。
國健署也補充,近年已持續加強菸害防制稽查,去年地方衛生局共稽查商家近5萬家次,違法輸入加熱菸案件數已有明顯下降。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與查緝,確保制度落實,並再次提醒,無論傳統紙菸或加熱菸皆含尼古丁等有害物質,吸菸有害健康,應遵守相關法規,維護自身與他人健康。
【圖片來源:中央社(民眾提供)】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指出,目前國內僅有2家業者、共14個加熱菸品項與其組合元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且業者均明確表示,這些核定品項在國外並未販售。換言之,目前「國外並不存在可合法攜帶入境的加熱菸品」,民眾若在國外購買加熱菸或其組合元件帶回台灣,即使數量在200支以內,仍屬違法。
羅素英強調,所謂「合法上市」是指在台灣境內合法販售,並不等同於開放輸入。旅客若攜帶未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入境,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國健署也已於去年10月1日將核定通過的加熱菸品項資訊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海關入境查驗的重要依據。
財政部說明,此次修法內容除一般旅客每人可免稅攜帶200支指定菸品外,也增訂民航機與船舶服務人員得免稅攜帶5小包(每包20支);相關規定配合輸入管理措施,明定自2月1日起施行。此外,財政部也同步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未來離島免稅商店可販售經核定的指定菸品,旅客自離島攜出至台灣本島、其他離島或前往國外,每人每次同樣以200支為免稅上限。
針對外界以「2月1日新制上路、寒假出國來得及」等說法流傳,羅素英再次澄清,免稅制度上路不代表民眾可以合法把加熱菸從國外帶回台灣,若於海關查獲違規情形,將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罰,呼籲民眾切勿誤信錯誤資訊,以身試法。
國健署也補充,近年已持續加強菸害防制稽查,去年地方衛生局共稽查商家近5萬家次,違法輸入加熱菸案件數已有明顯下降。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與查緝,確保制度落實,並再次提醒,無論傳統紙菸或加熱菸皆含尼古丁等有害物質,吸菸有害健康,應遵守相關法規,維護自身與他人健康。
【圖片來源:中央社(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