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摩鐵掐死兒女求輕判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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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摩鐵掐死兒女求輕判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
新北市一名蘇姓女子,去年5月間在汽車旅館內施用毒品、飲酒後,先讓9歲女兒與6歲兒子服用摻有安眠藥的水,並以枕頭悶壓、徒手掐頸方式相繼殺害兩名子女。一審由國民法官庭審理,認定蘇女以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依兩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日駁回,維持無期徒刑
新北市一名38歲蘇姓女子,去年5月間在汽車旅館內施用毒品、飲酒後,先讓9歲女兒與6歲兒子服用摻有安眠藥的水,再以棉被包裹並以枕頭悶壓、徒手掐頸方式相繼殺害兩名子女。案件一審由國民法官庭審理,認定蘇女以成年人身分故意殺害兒童,依兩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女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駁回,維持原判,可再上訴。

調查指出,蘇女自17歲起即染毒,平日獨自扶養一雙子女。案發當日,她帶子女入住旅館,隔日利用學校通報系統為子女請假,隨後拍攝子女熟睡影像並更換社群封面,隔日清晨遂餵下混有安眠藥的飲水,再先後殺害兩名稚子。事後她原計劃輕生,因友人探訪才揭發案件。

蘇女在一審時辯稱因長期精神壓力、施用毒品後一時失控才行兇,並認為「子女是自己所生,自己有權帶走其生命」。國民法官庭認為此一說法嚴重違背母職責任與社會基本價值,且其周遭親友與社福單位均曾提供協助,卻仍選擇剝奪子女生命,罪責重大。

二審期間,蘇女辯稱犯行前先餵安眠藥,手段並非凶殘,且自承悔意,希望改判有期徒刑。但高院審理認為,蘇女餵藥乃為便於行兇,且兩名子女在過程中仍曾甦醒掙扎,顯見行兇過程極為痛苦,無從減輕其責。至於蘇女主張已獲部分家屬原諒,高院指出仍有告訴代理人與家屬堅決反對減刑,原審量刑並無不當。

高院最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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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