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K7 高市勒令停工<br />停工?沈世宏:咎由自取
停工?沈世宏:日月光咎由自取高雄市環保局漏夜開會後決定日月光K7廠勒令停工,20日交由高雄市長陳菊拍
停工?沈世宏:日月光咎由自取
高雄市環保局漏夜開會後決定日月光K7廠勒令停工,20日交由高雄市長陳菊拍板決定。環保署長沈世宏上午表示,如果高雄市政府在證據碰鑿情況下決定對日月光勒令停工,他認為日月光是「咎由自取」;如果高雄市在證據未確鑿就下令停工,未來面對日月光訴願、打官司求償的結果,應由高雄市政府負所有責任。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高雄市政府漏夜開會決定日月光K7廠勒令停工,在高雄市長陳菊還未拍板定案前,他還無法得知日月光是否確定停工,但他仍認為,陳菊都該對市府決定的理由,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沈世宏19日點名「陳菊市長需對外說明日月光暗管偷排及違法係偶發或蓄意」,遭民進黨多名立委反嗆沈世宏「政策大轉彎,誰下指導棋? 」,並砲轟沈世宏為日月光護航。沈世宏上午再度重申,他前天晚上接到日月光暗管是否偷排的新事證,才公開提醒高雄市要說清楚講明白。
沈世宏強調,「絕對沒有任何高層下指導棋」,他19日的講話,都是「就事論事」。
高雄市政府一旦決定勒令日月光K7廠停工,將造成日月光損失,日月光可向高雄市政府提訴願,但該案既由高雄市環保署處分,訴願又是高雄市政府受理案是否能訴願成功,有待觀察;如果日月光訴願敗訴,只能去行政法院打官司。
日月光K7廠是否達停工標準,有兩種狀況條件。如果是業者偷埋暗管,查獲一次就得下令停工;如果對者的排放管有經過申請,並非暗管,但汙水超標排放被查獲三次,也得以處分停工。
但目前爭議在於,日月光K7廠是否偷埋「暗管」?日月光表示高雄市三年曾放行日月光海排,今年日月光9月再提海放申請,市府未回覆,因此是否屬暗管有爭議。
高雄市政府認為日月光今年10月1日排放超標,自動監測系統如果查獲三次超標,也可勒令停工,但日月光對於廢水排放超標次數認定有爭議,將成為未來主要的爭訟理由。
日月光K7 高市勒令停工
日月光昨天將K7廠停工陳述意見書送達高雄市環保局,環保局專人漏夜審核後,今天裁處K7廠停工。
高雄市環保局查獲日月光K7廠涉嫌排放廢水污染高雄後勁溪,9日依照行政程序法102條規定,先口頭告知勒令停工,再書面通知「情節重大,予以勒令停工,請於10日內,提出陳述說明」。
日月光昨天將K7廠停工陳述意見書由專人送達高雄市環保局,專人漏夜審核,今天下午由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宣布裁處K7廠停工。高雄市環保局裁定K7廠停工後,發出勒令停工的行政處分書及執行,K7廠會產出污染生產線將停工。
高雄市長陳菊今天稍早受訪時說,市府會嚴謹處置日月光K7廠停工案,並尊重環保局的專業決定。
K7廠停工 日月光將開記者會
高雄市環保局決定日月光高雄K7廠停工。日月光表示,晚間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高雄市環保局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提出八大理由,決定日月光高雄K7廠的晶圓製程停工。停工通知書會用雙掛號寄出,日月光可提出改善措施及復工申請。
對此日月光最新回應表示,晚間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法人表示,日月光高雄K7廠主要生產覆晶(Flip Chip)封裝和12吋晶圓凸塊(Bumping),主要供應28奈米製程通訊晶片需求。晶圓凸塊占K7廠營收比重約30%到35%;覆晶封裝占比約15%。
從產值比重來看,法人推估,K7廠每月產能金額約5700萬美元,占日月光集團整體業績比重,接近1成,占日月光IC封測材料(IC ATM)業績比重約14%,占日月光高雄區整體營收比重約1/3。從員工人數來看,K7廠員工人數約4800人。【中央社】
環署嗆菊:說清楚 高市回擊:未申請
中國時報報導,日月光埋設暗管排放汙水,竟點燃中央與地方大戰!環保署長沈世宏昨拉高層級,點名高雄市長陳菊,須對日月光申請海放管排放,前後態度兩套標準,要求對外「說清楚」;因陳菊出國推銷農產品而銜命回應的高市環保局長陳金德,則出示公文指K7廠始終未依法申請,不能逕自解讀為核准設置海放管。
高市漏夜審查 仍判K7停工
日月光K7廠陳述意見書19日下午送達,高市環保局昨漏夜開會,今凌晨0時30分完成審查,仍判定K7廠違反《水汙法》73條第6、7、8款屬情節重大,符合勒令停工規定;不過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由於停工事關重大,須等早上與市府相關局處首長研商才能拍板定案,最快中午以後向外界說明。
在日月光就K7廠汙染提出意見陳述截止期限之前,不僅沈世宏大動作直挑陳菊,環保署與高市環保局也各自發新聞稿,雙方你來我往,充滿硝煙味。
沈世宏日前即暗批地方環保單位執行不力,昨他再出招說,上周四高市環保局在日月光K7廠發現暗管,不過環保署前晚看到一份新事證,查閱公文發現,今年9月26日日月光就以正本通知高市環保局,10月5日因為陸放管維修,K5、K7廠廢水必須緊急透過海放管排放,但高市環保局一直沒有回函。
環署指廠方99年曾申請海放
沈世宏說,環保署又查到99年4月12日,日月光向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申請陸放管維修期間,K5、K7廠要緊急排放廢水須走海放管,所有過程都有副件給高市環保局,而環保局也在10天後回函告知日月光,請它照「經濟部加工區管理處規定辦理」,顯然知道日月光有海洋放流連接管,如今又說它是暗管偷排,市府須對外澄清。
媒體質疑沈世宏此語,是否認為高市環保局沒搞清楚狀況?沈世宏竟回稱,「我也不曉得」,他強調會把相關公文PO上網,讓外界檢視。
下午出面接招的陳金德解釋,依規定辦理是指K7廠須先到環保局變更水汙染防制措施計畫,再持許可證影本向加工區管理處辦理聯接納管,但K7廠始終未依法申請。陳金德低調表示:「相信署長也會支持我們依法行政。」
環保署新聞稿標題點名陳菊要說清楚、講明白,文末甚至明示,高市政府對於日月光違法情節,是否構成惡意違法而達勒令停工程度,需審慎裁量妥適處理,作成決定時,陳菊須對外說明。
至於高市環保局的新聞稿則不厭其煩地詳述,依照規定,廠商須先提出「納管申請」,取得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核發「同意納管文件」等流程。最後結論是,日月光K7廠的海放並不合法。
環保署之前強調,必須查到工廠埋暗管及繞流排放等重大違規,才可勒令停工;因此,環保署的態度是,若證實日月光K7廠沒有埋暗管,只依10月1日排放強酸汙水勒令停工的話,高市環保局力道相對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