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兩岸關稅協議採國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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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政司長王亮今天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會規範兩岸的海關關稅估價、稅則分類、產地認定制度與WTO
財政部關政司長王亮今天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會規範兩岸的海關關稅估價、稅則分類、產地認定制度與WTO等國際規範相同,以保障台商權益。
海峽交流基金會「2012大陸台商端午節座談聯誼活動」下午在海基會大直新辦公大樓登場。王亮以「推動簽署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為題作專題演講時,作上述表示。
王亮表示,有台商反映,大陸海關常有關稅估價不依申報價格,以及稅則分類做法不一的情形,使台商被依「漏稅」理由處罰,甚至拘押。
他說,為解決台商困擾,海關合作協議中規定,雙方海關的估價制度及稅則分類制度、產地認定等,應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或世界其他國際組織規範相同,協議雙方海關以實付或應付價格課稅,並採個案處理,不能以其他人價格來估價。
王亮指出,台灣目前與7個國家有相關的互助貿易協議,但與大陸商談的海關合作協議,則增加更多實質的合作項目,包括推動優質企業認證(AEO)相互承認、運用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在貨櫃電子條碼等。
他說,因為大陸台商很多,兩岸海關合作不僅要照顧國內出口商的利益,也要顧及進口台商的利益。未來會推動兩岸雙方海關人員互訪、交流、觀摩學習,讓大陸海關學習台灣好的制度,使台商通關更便捷,同時受惠。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