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農溪泛舟翻覆釀1死5傷 宜蘭縣府公告暫停泛舟

生活新聞中心生活
安農溪泛舟翻覆釀1死5傷 宜蘭縣府公告暫停泛舟
宜蘭縣安農溪於6月8日發生一起嚴重的泛舟翻覆事故,造成1名59歲陳姓女子不幸身亡,另有5人輕傷。宜蘭縣政府於6月10日正式公告,為保障民眾安全與消費權益,即日起全面暫停安農溪所有泛舟活動,直至事故原因釐清為止。違反者最重可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宜蘭縣安農溪於6月8日發生一起嚴重的泛舟翻覆事故,造成1名59歲陳姓女子不幸身亡,另有5人輕傷。宜蘭縣政府於6月10日正式公告,為保障民眾安全與消費權益,即日起全面暫停安農溪所有泛舟活動,直至事故原因釐清為止。違反者最重可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

本次意外發生於8日下午1時許,事故泛舟隊伍從安農溪上游出發,行經三星鄉雙賢二號橋附近時發生翻覆,導致9人落水,其中59歲陳女經搶救後不治。現場另有5人輕傷,事後已送醫治療。

死者家屬指出,事發當日安農溪水文條件不佳,溪水因雨勢而暴漲,卻未見業者因此暫停活動,甚至在泛舟過程中疑似發現橡皮艇右前方洩氣,教練僅將乘客轉移至未洩氣的一側,並未終止泛舟行程。家屬對救援過程亦表達質疑,認為現場未有專業急救人員處置,決定對業者提起過失致死告訴。

目前宜蘭地檢署已介入調查,朝過失致死方向偵辦。9日已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完成相驗,游姓業者以10萬元交保,陳姓教練則請回,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指出,事故發生後,縣府已要求相關業者積極配合處理醫療、理賠及家屬喪葬協助事宜,並立即啟動安全稽查及調查機制。9日並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及兩家泛舟業者前往事發地點進行現勘。

經綜合各方意見,縣府於10日正式公告,安農溪自下湖橋至張公園親水公園河段全面禁止泛舟活動,並明確列出罰則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違反公告者,若非營業性質者可處1萬至5萬元罰鍰,屬營業行為者則可處5萬至20萬元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縣府表示,此次意外突顯出民間水域活動風險控管的重要性,後續將全面檢討安農溪泛舟安全標準、氣候應變流程及業者保險機制,並待檢警釐清責任歸屬後,針對相關業者進行處分。縣府亦發文要求涉事業者即日起停止帶客泛舟,以確保未來活動之安全與品質。

【圖片來源:中央社(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