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拒赴立院備詢 民進黨團提修法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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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拒赴立院備詢 民進黨團提修法反制
檢察總長黃世銘上周四拒絕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監聽調閱小組」備詢,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今(

檢察總長黃世銘上周四拒絕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監聽調閱小組」備詢,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今(11)日表示,民進黨團將提案修改《法院組織法》,將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且任期4年的條文刪除,讓檢察總長回歸特任官,由法務部長任命,並刪除檢察總長「除年度預算及法律案外無須到立法院備詢」的規定。

今日新聞網報導,高志鵬說,檢察總長的正職是提起非常上訴,制度上是救濟機關,是救濟人權的最後防線,但黃世銘上任後,他和他的特偵每天在做的,是跟第一審和第二審檢察官搶業務,他抨擊「檢察總長不等於特偵組長」。

高志鵬強調,黃世銘現在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拒絕到立法院備詢,現在要修法讓黃不能再把它變成遮羞布、擋箭牌及保命符。

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說,《憲法》第67條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但黃世銘以《法院組織法》拒絕到立法院備詢,應回歸《憲法》,不該破壞憲政結構。且依大法官解釋,立法院調查權是憲政權力,怎麼可以說不配合就不配合?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則表示,黃世銘現在不下台,是因為他認為跟總統報告是合法的,那這樣黃就是行政官, 既是行政官就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現在黃世銘卻因為任期制度沒有退場機制,她呼籲國民黨配合修法,不然下次檢察總長瞧不起立法院的調查權, 國會監聽事件再發生,國民黨不要再跳腳,因為這是立法院縱容他,讓黃拿法院組織法第66條當擋箭牌,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