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創產業 吳揆盼電影銷大陸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過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只在高科技產業,未來要讓高科技和傳統內需產業都享有低稅率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過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只在高科技產業,未來要讓高科技和傳統內需產業都享有低稅率,並且把文創作為台灣新典範,要讓台灣電影都能銷往大陸。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昨天舉行「創投展翅•文創起飛」記者會,行政院長吳敦義、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中影董事長郭台強、柏合麗創業投資董事長楊登魁、電視製作人詹仁雄、明華園團長陳勝福等出席。
去年完成立法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明定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須匡列一定比利資金投入文創產業,並在去年5月通過「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匡列新台幣100億元由文建會加強投資中小型、具發展潛力的文創事業,成為台灣經濟持續升級轉型的下一波動力。
歷經1年的籌備,文建會今年6月正式與12家專業管理公司簽約,未來將結合創投基金,尋找優秀文創標的進行共同投資,建立可獲利的文創投資模式,帶動民間資金投入文創產業。
吳敦義表示,過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只在高科技產業,未來要讓高科技和傳統內需產業都享有低稅率,並且把文創作為台灣新典範,要讓台灣電影都能銷往大陸,讓大陸都能欣賞台灣電影。
盛治仁表示,未來要用電影、電視、文化藝術產業展現國家軟實力,讓國際看見台灣,並且藉此提升人民生活水準,也希望政府和民間的合作,能夠建立創投機制,讓未來許多拍片的導演都不用抵押房子拍片,建立健全的拍片環境,從人才、資金募集、生產到行銷通路,文建會都能協助媒合,把台灣文創產業帶進下一個階段。
創投機制整合政府、民間企業、文化3個面向,以今年文建會和中影管理顧問公司投資的電影「賽德克• 巴萊」為例,這是文建會投資的第1個案例,中影投資 3.5億,文建會投入9000萬元,補足最後的資金缺口。
以往文建會以補助的概念補助文化團隊,但現在的創投卻是以投資概念投資藝術團隊,這過程中,文化團隊不僅可專心創作,由企業投資並提出商業的行銷模式,促成整體文創產業的健全發展。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