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虐死案判刑定讞 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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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虐死案判刑定讞 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
備受社會關注的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23日全案定讞。最高法院駁回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及檢方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劉彩萱依成年人共同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兩人目前仍在羈押中,判決確定後將發監執行。
備受社會關注的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23日全案定讞。最高法院駁回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及檢方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劉彩萱依「成年人共同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兩人目前仍在羈押中,判決確定後將發監執行。

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2023年8月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當時年僅1歲多的男童剴剴,自同年9月起至12月23日間,長期對剴剴施以凌虐、妨害自由及傷害等行為,導致男童全身多處傷勢、營養不良、身體衰弱,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於12月24日凌晨送醫不治。

法院認定,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卻利用幼童毫無反抗能力及無人探視的處境,長期以非人道方式凌虐剴剴,包括毆打、辱罵、綑綁四肢、蒙住雙眼、限制行動、罰站、強迫維持不自然姿勢、冷水洗澡,以及餵食泥狀隔夜飯菜、燒焦食物等,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工具,甚至拍攝凌虐照片傳送給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過程,並夾雜嘲弄與辱罵言語,犯罪動機與手段均極為惡劣。

二審高等法院指出,剴剴生前最後3個月在飢餓、寒冷、綑綁與毆打中度過,身心承受遠超過一般成年人所能忍受的痛苦,最終遭剝奪生命權。法院認為,劉彩萱「以虐取樂」、反覆密集施虐,惡性重大,因此維持無期徒刑;至於劉若琳雖未居主導地位,但多次在劉彩萱不在場時執行、看管或監督凌虐行為,屬共同正犯,考量其參與程度較低,維持18年徒刑。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均有相關證據支持,並未違反論理法則或經驗法則,量刑亦未違反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因此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全案定讞。

本案源於剴剴出生後由於生母無力扶養,經兒福聯盟媒介出養,2023年9月轉由劉彩萱照顧,未料短短3個多月即遭長期虐待致死。檢警調查發現,剴剴全身至少42處虐待性傷勢,牙齒斷裂、生殖器受傷,長期遭綑綁、限制行動、營養不足及不當對待,引發社會高度震驚,也掀起外界對托育制度及兒少保護機制的檢討。

對此,兒虐零容忍協會表示,司法最終維持重判,展現對極端兒虐案件嚴懲的決心,也肯定政府近年回應社會期待,包括行政院已通過刑法修正草案,針對重大兒虐、故意殺人及酒駕、毒駕累犯等重大暴力犯罪增訂不得假釋規定。

不過,協會也強調,司法判決並非兒少保護的終點,嚴懲只是最後一道防線,當孩子走到司法程序時往往已無法挽回生命,政府仍應持續強化兒少保護制度、完善托育監督與訪視機制,建立更有效的前端預警系統,及早發現高風險個案,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圖片來源:翻攝自維基百科】